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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科技人才奖补政策

发布时间:2022-12-0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奖补
(一)政策享受主体
近3年内从泉州市域以外引进的掌握国际国内先进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突破产业、科技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能够填补我市乃至国内相关领域、学科空白,引领带动我市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社会发展和管理服务水平提升的高层次人才群体。
(二)政策依据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泉委人才办〔2022〕7号)。
(三)奖补标准
确认为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根据团队和项目评估情况,给予100~30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

二、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奖补
(一)政策享受主体
认定为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的群体。
(二)政策依据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
(三)奖补标准
经评审入选的项目,根据项目评估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给予最高50万元的项目资金补助。

三、泉州市科技特派员选认奖补
(一)政策享受主体
选认对象包括个人、团队(法人)和工作站,不限来源(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推广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不限身份、不限服务领域。
(二)政策依据
《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和助力产业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22〕9号)、《泉州市进一步坚持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行动方案》(泉科〔2020〕116号)。
(三)奖补标准
1.列入泉州市个人科技特派员,实行绩效考核评估,优秀、良好分别给予工作经费1万元、0.5万元。同时提取50%年度包干经费用于科技特派员交通、通讯和生活补助,其余费用按经费管理规定报销。
2.列入泉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实行绩效考核评估,优秀、良好分别给予工作经费5万元、3万元。
3.对科技特派员及团队(法人)创办、领办经济实体,或与经济实体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及专利成果转化的项目和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按取得成效择优遴选,给予10-20万元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