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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

发布时间:2024-07-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工作目标
以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全面优化发展环境,培育服务主体,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健全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向数字化、特色化、高端化方向发展,到2026年,基本形成业态丰富、布局合理、行为规范、服务优质、全链条贯通的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初步建成国内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先锋城市。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程。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结合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研究出台一系列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加强组织保障和资源投入,重点引进一批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的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生态区。
(二)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供给能力提升行动。鼓励小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精细化、特色化方向发展,中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专业化、高端化方向发展,大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综合化、国际化方向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服务集团,为创新主体提供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到2026年,引进或培育一批高端化国际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三)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鼓励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向重点产业集群汇聚,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集中度高的区申报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试验区。支持有条件的区出台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专项政策,在办公租赁、人才优待等方面提高对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到2026年,推动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试验区,吸引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示范区试验区。
(四)打造各具特色的知识产权服务集聚品牌。支持各区发挥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积极创建服务特色区,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打造知识产权服务集群品牌。支持福田区、南山区知识产权服务业率先向价值链高端攀升,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和国际化水平。鼓励宝安区、龙华区结合辖区产业重点,培育优质、特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导罗湖区、龙岗区等加大知识产权服务业培育支持力度,弥补知识产权服务业短板。支持前海合作区、河套合作区发挥先行先试,大力推动知识产权跨境服务集聚发展。到2026年,推动条件成熟的区先行先试创建具有区域特色的知识产权服务集聚品牌。
(五)强化前海版权创新发展基地辐射作用。支持前海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对大湾区版权产业服务全覆盖,发挥前海版权公共服务平台作用,推动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区块链+版权”特色领域试点项目建设,开展数字存证、取证、维权及运营服务,推进版权产业机制创新、版权产业技术与标准创新、版权运营与服务模式创新。通过科技创新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推动大湾区版权产业综合发展和全面升级。到2026年,电子数据存证200万条以上,版权登记申请10万次以上,累计服务创新创业主体4000个以上。
(六)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与重点产业深度融合。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聚焦“20+8”产业集群等重点领域,面向产业链、创新链开展知识产权专业服务。发挥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作用,强化产业关键领域知识产权协同作用,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深度参与企业和高校院所创新全过程,鼓励服务机构参与创新主体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和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组建以及产业重大知识产权争端处理,提升创新产业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参与及建设水平。到2026年,推动建设省级以上重点产业或重点园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联盟25个以上,高价值专利布局中心150家以上。
(七)加强知识产权运营平台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深圳)交易服务平台、国家级新能源汽车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中国(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深圳河套)国际转化试点平台等国家级平台功能作用,推动知识产权许可、转让、作价入股等交易服务,拓展投融资对接、知识产权证券化信息服务等业务。推动深交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引入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交易服务机制,强化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功能,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到2026年,推动科交中心年交易金额达20亿元以上,推动各类运营平台上线交易运营的专利数量达10万件以上。
(八)拓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模式。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知惠行”专项活动,全方位满足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需求,助力提升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专项行动,推动金融机构结合“20+8”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开发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助力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提升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质效,全面探索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在质押融资、作价入股等方面的应用。探索知识产权信托服务,助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到2026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突破450亿元以上,持续助力科技创新,加速企业成长。
(九)提高知识产权服务国际化水平。发挥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作用,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与海外预警和涉外维权。不断完善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围绕在欧美专利纠纷、“337”调查、跨境电商纠纷、涉外商标抢注等重点领域加强服务效能,有效提升相关企业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应对能力。切实提升相关企业的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参与度及建设力,支持服务机构加大对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国别指南、重点国家海外商标维权指南的宣传解读,聚焦企业走出去需求,持续加强各类信息供给。
(十)推动知识产权服务贸易快速发展。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优化知识产权进出口使用费办理流程,推动制定知识产权跨境转让许可交易业务指引,扩大知识产权服务贸易规模。支持有条件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增强涉外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为企业产品出口、海外投资、技术合作、品牌输出、标准推广等提供专业化服务。积极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发挥前海合作区、河套合作区创新改革试点优势,鼓励开展国际知识产权服务贸易。
(十一)创新知识产权数据服务应用模式。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向深圳市市场主体提供知识产权标准化数据支撑,加强对知识产权数据的开发运用,延伸知识产权服务场景。支持市场化服务机构瞄准前沿技术,将知识产权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相融合,建设知识产权高端智库,率先形成新质生产力驱动的智能决策和信息服务能力,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模式。聚焦新领域新业态、重点新兴产业,建设新一代电子技术等一批特色化、差异化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提供查询检索、产业分析、技术领域分析等数据服务。到2026年,建设10个以上重点产业专利数据专题库,推动有数据应用基础的市场主体应用国家级知识产权标准化数据,增强知识产权信息应用与服务能力。
(十二)搭建重点产业专利导航服务体系。支持市场主体聚焦“20+8”产业实施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根据分析结果优化市场布局、产品等经营策略,实现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有效专利布局。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围绕企业需求,对企业关注的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竞争对手专利布局情况、侵权风险规避等实际问题开展专利微导航,形成更具针对性的产品研发、专利布局分析建议。支持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挥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作用,针对深圳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开展专利导航服务,探索将专利信息与科技创新资源、产业资源进行深度融合。到2026年,培育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50个以上,实现深圳2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专利导航服务全覆盖。
(十三)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深入实施,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城市建设,充分发挥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各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作用,不断提升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可及性水平。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面向企业、产业和基层提供便利化、高质量的业务指导和专业服务。利用标准化手段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水平,加快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基础能力建设,推动深圳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深圳市前海版权公共服务平台、深圳市知识产权金融公共服务平台等重要项目落地。支持建设商标品牌指导站、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站、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业辐射影响力。到2026年,培育商标品牌指导站9家以上、培育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站50家以上、新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20家以上。
(十四)扩充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队伍。深化国家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深圳考点建设,辐射粤港澳大湾区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培育基础建设。发挥深圳大学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广东)基地的作用,支持各区建设知识产权培训分基地,推进建立多层次、分类别的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进阶式培养体系。鼓励高校探索推进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和专业学位教育,培养有理论、懂业务、通专业、擅实务、会管理的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持续发挥人才引进入户政策对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到2026年,推动专利代理师规模达3000人以上,中级以上(含中级)知识产权师1200人以上。
(十五)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业行政监管机制。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用评价、诚信公示和失信惩戒等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手段,逐步实现对服务机构的分级分类管理。建立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有机结合、定位明确、分工合理、相互协调、运转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知识产权服务市场体系。
(十六)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行业自律机制。发挥深圳市专利协会、市商标协会、市版权协会的积极作用,引导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规范自身管理,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基础研究和统计调查。推动行业协会等单位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业宏观政策、重大问题及新业态发展等研究,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途径及数据分析管理,适时发布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报告。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引导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承担社会责任。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知识产权数据底座平台支撑。大力提升数字化平台的服务开放力度,支持深圳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粤港澳知识产权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支撑知识产权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业融入现代服务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服务模式。强化政府引导、多元参与的数字化公共服务供给,加强知识产权基础数据资源开放和开发利用,提升专利检索、专利导航、标准必要专利指引等领域数字化服务水平。
(二)加大知识产权服务业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市级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作用,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享受相关支持政策。依法落实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服务费用纳入单位研发费用支出,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落实财政、税收、信贷、政府采购、产品出口等方面对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扶持政策。推动将知识产权服务业纳入市区两级有关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高技术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人才发展等专项资金的重点支持范围。
(三)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业绩效评价制度。将知识产权服务业工作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考核等绩效考核事项,围绕关键指标,明确绩效目标,细化评价标准和责任部门,加强督查考核,确保任务分解到位、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总结提升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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