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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各区最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文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7-0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深圳凭借优质的营商环境、准确的产业定位和良好的政策环境,已成为众多企业眼中的投资热土、兴业宝地。为了帮助更多企业了解深圳产业,本文将对深圳产业发展概况、各区产业布局以及招商引资政策进行梳理,以供参考。

深圳各区产业布局
当前,深圳形成四大支柱产业、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八大未来产业的“4+7+8”产业结构,并着力发展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的“20+8”产业集群,建设面向未来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制造业不断迈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深圳各区招商引资政策



地区

优惠政策

深圳市

制造业

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深圳工业经济稳增长提质量的若干措施 深府〔2022〕45号

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

服务业-现代服务

深圳市总部经济集聚区布局规划

服务业-商贸服务

深圳市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

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

深圳市推动货物贸易进口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

服务业-金融服务

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深圳市扶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

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服务业-人力资源服务

深圳市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20+8”产业

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

网络与通信产业

深圳市支持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措施

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

深圳市推动开源鸿蒙欧拉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

深圳市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人工智能产业

深圳市加快推动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应用行动方案(2023-2024年)

数字创意产业

深圳市关于加快培育数字创意产业集群的若干措施

深圳市关于建设国际电竞之都的若干措施

现代时尚产业

深圳市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

低空经济与航天产业

深圳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深圳市关于支持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的工作意见

新能源产业

深圳市支持电化学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

关于支持开展天然气贸易助力打造天然气贸易枢纽城市的若干措施

智能网联汽车产业

深圳市促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深圳市加快打造“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高性能新材料产业

深圳市关于推动新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大健康产业

深圳市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海洋产业

深圳市促进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盐田区

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2023年修订)

南山区

南山区促进招商引资专项扶持措施

福田区

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招商引资若干政策

罗湖区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招商引资)

宝安区

深圳市宝安区关于支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深圳市宝安区关于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龙岗区

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专项资金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实施细则 深龙工信规〔2024〕1号

龙华区

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的若干措施(修订稿)(征求意见稿)

光明区

深圳市光明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光明区关于支持招商引资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坪山区

深圳市坪山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

坪山区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

坪山区关于加快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前海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

大鹏新区

大鹏新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的若干措施(试行)

深圳市大鹏新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扶持的若干措施

深汕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支持招商引资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支持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南山区
南山区促进招商引资专项扶持措施

具体措施

重点内容

落户奖励

对新引进企业,依规模等条件,给予最高1亿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人才安置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企业,依规模等条件,给予企业核心人才一次性安置补贴,每家企业最高600万元。

新引进企业办公用房扶持

(一)办公用房租赁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企业在南山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不含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的,按上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最高6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二)办公用房购置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企业在南山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不含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的,按15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三)办公用房装修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企业在南山区装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5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最高6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外资项目奖励

对在南山区注册成立的上年度实际使用外资不少于10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按其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1%,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

活动补贴

鼓励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及企业等社会力量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对举办重大招商推介活动的承办方,按审计核定的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给予年度最高500万元的支持;对在展会、峰会等活动中开展专题招商推介活动的主办方,按审计核定的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年度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引荐奖励

经区主管部门事先备案,对境内机构或个人引荐并促成重大招商项目(非金融企业)落户南山区的,给予一定奖励。

福田区
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招商引资若干政策

具体措施

重点内容

落户支持

对新落户世界500强企业总部,按条件给予一般不超过1亿元的落户支持。对新落户其他企业(机构),按条件给予落户支持,一般不超过5000万元。此项目资金可用于支持企业经营发展、公司高管及核心团队。

办公用房租赁支持

新落户企业(机构)在福田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按条件给予不超过3年的租金支持,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年,累计一般不超过3000万元,享受租赁支持期间不得转租或分租,否则须返还已拨付的产业资金。

招商推介活动支持

(一)经批准,为本区举办的重大招商推介活动,对活动承办单位,经审计核定,给予一般不超过800万元支持。
(二)为福田区专题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对活动主办方,经事前备案和事后审计,按审计核定金额的50%,给予年度一般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招商合作支持

(一)招商合作机构支持。对经区政府认定的招商合作机构,按条件给予招商合作机构支持,一般不超过50万元/年。
(二)招商项目引进支持。鼓励全社会力量(包含各类专业机构、商协会、企业和个人)引荐招商项目,对为本区有效引进相关招 商项目的机构(包含各类专业机构、商协会、企业)或个人(不包含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工作人员,也不包含 被引荐项目本公司或关联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按条件给予引进支持,单个项目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一般不超过500万元/年。

实际利用外资支持

对获得市利用外资奖励的项目,给予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

重点项目支持

对重点引进的特大、关键、紧缺项目,对其落户、办公用房等事宜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罗湖区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招商引资)

具体措施

重点内容

企业落户扶持

(一)总部企业落户扶持
聚焦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央企总部、上市公司及以上企业的一级子公司、二级子公司等重点企业。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总部企业,可按条件享受落户扶持,最高1亿元。若新迁入或新设立企业落户三年内某一年度达到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可参照本实施细则总部企业相关政策执行。
(二)科技创新企业落户扶持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科技创新企业,经区产业主管部门报分管区领导审定备案,按条件给予落户扶持,连续扶持三年,最高1亿元。
(三)金融机构落户扶持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持牌金融机构,按条件享受最高5000万元的落户扶持。
(四)商贸流通业、高端服务业企业落户扶持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商贸流通业、高端服务业企业,按条件享受落户扶持,最高1亿元。
(五)对于辖区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符合罗湖区产业发展导向,经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重点企业或重大项目,按条件给予扶持,连续扶持五年。

管理团队落户扶持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总部企业,在本区正常经营1年(含)以上,按条件给予一次性管理团队落户扶持。
本条扶持发放至管理团队个人账户,团队具体名单由企业提供。

新迁入企业产业用地及创新型产业用房扶持

经遴选认定的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对我区经济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重点产业项目,可以给予土地空间支持,具体参照《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及《罗湖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办法(试行)》标准执行。
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和机构可以给予创新型产业用房支持,具体参照《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版)》及《罗湖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降低新引进企业购房成本

(一)总部企业购房扶持(非金融机构)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总部企业,在罗湖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按照购房价格的一定比例可享受最高1亿元的购房扶持,平均分五年支付。

未在深圳竞得用地或购得政策性用房的市级总部企业,且在罗湖购房的,除享受以上扶持外,按条件予以额外扶持,最多扶持五年。

(二)科技创新企业购房扶持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科技创新企业,经区产业主管部门报分管区领导审定备案,在罗湖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按照购房价格的一定比例可享受最高1亿元的购房扶持,平均分五年支付。

(三)金融机构购房扶持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持牌金融机构,在罗湖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按照购房价格的一定比例可享受最高1亿元的购房扶持,平均分五年支付。

(四)商贸流通业、高端服务业企业购房扶持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商贸流通业、高端服务业企业,在罗湖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按照购房价格的一定比例可享受最高1亿元的购房扶持,平均分五年支付。

降低新引进企业租房成本

(一)总部企业租房扶持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总部企业,在罗湖区新租赁合同期三年以上的自用办公用房,租赁合同期内每年按照上一年度实际租金的一定比例给予不超过三年的租金扶持,按合同年限支付,年度最高500万元。

(二)科技创新企业租房扶持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科技创新企业,经区产业主管部门报分管区领导审定备案,在罗湖区新租赁合同期三年以上的自用办公用房,租赁合同期内每年按照上一年度实际租金的一定比例给予不超过三年的租金扶持,按合同年限支付,年度最高500万元。

(三)金融机构租房扶持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持牌金融机构,在罗湖区新租赁合同期三年以上的自用办公用房,租赁合同期内每年按照上一年度实际租金的一定比例给予不超过三年的租金扶持,按合同年限支付,累计扶持不超过3000万元。

(四)商贸流通业、高端服务业企业租房扶持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商贸流通业、高端服务业企业,在罗湖区新租赁合同期三年以上的自用办公用房,租赁合同期内每年按照上一年度实际租金的一定比例给予不超过三年的租金扶持,按合同年限支付,年度最高500万元。

菁英人才扶持

综合考虑企业经营情况和人才岗位贡献,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获得“菁英人才”推荐名额,被推荐人选享受最高80万元的人才扶持,并可享受人才住房安居、子女入学、健康管理、父母居家养老等综合服务保障。“菁英人才”扶持标准和条件具体参照区人才政策相关文件执行,不受本实施细则有关要求限制。

人才住房扶持

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才住房分配和管理实施细则》,符合相应条款的企业纳入年度《罗湖区人才安居企事业单位名录》的,可向杰出人才提供最高150平方米人才安居住房,对符合条件的各领域“菁英人才”,可根据区住房和建设局相关政策规定和标准享受住房货币补贴。

招商引资引荐奖励

在新引进总部、金融、商贸流通业及高端服务业等符合罗湖区认定标准的重点企业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企业、机构、自然人、专业园区(楼宇业主除外),经被引进企业书面确认,且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按条件可给予最高500万元/家的项目引进奖励。在被引进企业落户之日起2年内可申请本条款引荐奖励。

招商合伙人评优奖励

对被认定为罗湖区招商合伙人的企业或机构,在年度评选中被评为优秀合伙人的,最高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鼓励展会招商

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及园区运营单位等机构在境内外较权威、影响力较大的,并经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的展会、峰会、论坛等大型活动上设置罗湖区营商环境推介环节。经区产业主管部门报分管区领导同意,对国家、省、市级别的展会活动分别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鼓励行业协会落户

2022年1月1日起新迁入或新设立的行业协会,在罗湖举办或引入行业品牌活动、有经济影响力的峰会等活动,经区产业主管部门核准认定及分管区领导审批同意,给予30万元一次性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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