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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信基金支持同安区特色产业发展有关事项操作指引

发布时间:2024-10-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充分运用“财政政策+金融工具”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厦门市同安区同信基金运作办法》(厦同财〔2024〕28号),同安区设立同信基金,对同安区重点领域企业提供增信支持,提升企业获取融资便捷度,助力特色产业发展,特制订本操作指引。
一、支持对象
同信基金下设商贸子基金、农业子基金、文化旅游子基金和招商子基金4只专项子基金,各子基金支持对象采取“白名单”制管理,由同安区财政局联合多部门制订发布。
1.商贸子基金“白名单”企业:支持同安区商贸流通和消费领域的中小微企业。
2.农业子基金“白名单”企业:支持同安区域内从事农业农村一二三产的农业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新型农业主体等各类涉农经营主体。
3.文化旅游子基金“白名单”企业:支持同安区文化旅游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主。
4.招商子基金“白名单”企业:支持落地同安区的招商引资企业以及我区产业引导基金所投资企业。
同信基金“白名单”企业(第一批)已正式发布,详见《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关于发布同信基金“白名单”企业(第一批)的通知》(厦同财〔2024〕43号)。
二、支持方式
同信基金为“白名单”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且“白名单”企业办理的增信贷款起始日应在“白名单”有效期内。单个“白名单”企业在商贸、文化旅游、招商子基金的增信融资额度上限各为1000万元,在农业子基金的增信融资额度上限为500万元,同时单个“白名单”企业在同信基金所有子基金的合计增信融资额度上限为2000万元。
三、增信服务费
“白名单”企业支付的增信服务费费率为0.5%/年,自2024年10月16日(含)起至2025年10月16日(不含)期间内免收增信服务费。
四、增信融资期限
融资额度期限不受限制,但单笔融资不超过1年,支持企业按需灵活申请。
五、基金规模
同信基金首期规模为10亿元,其中商贸子基金、农业子基金、文化旅游子基金和招商子基金的规模分别为4亿元、2亿元、2亿元和2亿元。之后根据企业融资需求动态调整规模。
六、同信基金受托管理机构
厦门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同安分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为同信基金的管理机构。
七、申请渠道及办理流程
(一)“白名单”企业申报
每年同安区相关部门将筛选审核辖区“白名单”企业清单,并由同安区财政局汇总发布,企业免申即享。未在每年发布的“白名单”中的企业,可向对应的主管部门申报,经审核后最终由同安区财政局发布。“白名单”企业有效期为发布之日(含)起至下一次发布之日(不含)。  
(二) 贷款及增信服务申请
1.企业申请银行贷款。“白名单”企业自主选择一家或多家同信基金合作银行并向其提出贷款申请。
2.合作银行贷款审批。合作银行根据“白名单”和行内同信基金贷款的准入条件,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授信审批。
3.合作银行办理放贷。贷审通过后,合作银行办理贷款签约、通知客户缴纳增信服务费(如有)等放款手续。
4.合作银行办理备案。银行办妥放款手续后,向担保公司提交备案。
5.担保公司核准备案。担保公司进行备案审核,核准通过后,担保公司向合作银行出具备案确认函,确认该笔项目纳入同信基金补偿范围。
八、合作银行
同信基金首批合作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其他与同安区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银行可向同安区财政局申请成为同信基金合作银行。
九、贷款材料提交
各企业根据银行审贷要求提交贷款申请材料,如无特殊情况,无需再向担保公司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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