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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开展厦门科学城同安片区2023年新认定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租金补助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4-10-2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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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厦门科学城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2〕5号)(附件1),第四条“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政策条款由区级负责,我局现开展厦门科学城同安片区2023年新认定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租金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条件
申报主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地和税收归属地在同安区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机构;
2、申报单位2023年通过市级(含)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型研发机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认定;
3、申报单位租用厦门科学城同安片区内的经营性用房并实际支付租金;
4、申报单位未适用“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相关政策。
二、扶持期限和扶持标准
1、扶持期限。以申报单位2023年通过市级(含)以上认定日期(以正式公告或下发文件为准)的次月为第一个月,补助12个月的租金。
2、扶持标准。通过市级(含)以上认定的空间部分,以实际认定面积作为计算依据,按实际租赁费用的60%给予租金补助,未通过认定部分不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租赁面积1000(含)平方米以内的,每平方米每月最高补助25元;租赁面积1000至3000(含)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月最高补助20元;租赁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每月最高补助15元,最高补助面积10000平方米。
三、申报提交材料
采用纸质申报,具体材料如下:
1、租金补助申请表(原件)(申请表样式见附件2);
2、企业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3、2023、2024年度完税证明(入库期);
4、租赁合同、租金发票和支付银行回单(复印件盖章,原件核实);
5、租赁场所产权证(复印件盖章)。
备注: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按顺序用抽杆式文件夹夹好成册!
四、申报时间、地点
1、申报时间。2024年10月 29 日至 11月 4 日;
2、申报地点。同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207室(银湖里71号);
五、其它事项
1、受理审核过程中,我局将安排相关人员实地核查通过认定的空间使用情况;
2、政策资金兑现前申报单位应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和不存在公安涉黑涉恶问题,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安全生产政策,且已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或责令停产整顿的单位不予补助;
3、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审核发现申报单位所提供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年度奖补资金申报资格,并列入信用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厦门市同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