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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企业引才育才奖励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4-11-0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中共厦门市同安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同安区高层次人才引育九项措施》(厦同委人才组〔2024]1号文件)第六条 积极鼓励引才育才,现发布同安区引才育才奖励申报办事指南。
一、申报对象
在厦门市同安区生产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工商注册和税收归属我区,含我区参与税收分成的),配合厦门市同安区各项工作,且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条件
1、企业于《同安区高层次人才引育九项措施》(厦同委人才组〔2024〕1号)实施后全职聘用的人才,在入同3年内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含待引进)、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福建省高层次人才B类及以上(或厦门市高层次人才B类及以上);
2、引进的人才在来厦前需在市外学习或工作连续3年以上,且企业需在人才引进前(以社保、税收中最早时间为准)报备;
3、人才与企业签订不少于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4、同一人才同一事项仅可申请该奖励一次。同一人才不同事项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申请奖励。
三、补贴标准
1、海外引进人才奖励。属于海外引进人才的,每引进1名人才并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8万元,每引进1名人才并入选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每引进1名人才并入选福建省高层次人才B类及以上或厦门市高层次人才B类及以上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2万元,奖励采取“就高不重复”原则。
2、国内引进人才奖励。属于国内引进人才的,每引进1名人才并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每引进1名人才并入选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2万元,每引进1名人才并入选福建省高层次人才B类及以上或厦门市高层次人才B类及以上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奖励采取“就高不重复”原则。
四、办理程序
(一)企业备案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引进前)及时在线上同企云平台(网址:www.tongqiyun.com)备案人才信息。
在线填报: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同企云平台(网址:www.tongqiyun.com),首页政策速递栏目“厦门市同安区企业引才育才备案”点击“申报中”(此前未注册的先进行企业基本信息注册及认证),进入申报页面按要求填写上传有关信息和材料文件。企业在线填报后,同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进行线上初步审核,初审过程中如发现问题,通过系统后台向企业反馈问题信息,由企业根据要求改正和重新提交材料,直至审核通过。
(二)奖励申请
1、申请。企业向同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提出申请;
2、审核。同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预审并提出建议名单,区委人才办(区委组织部)组织复审;
3、兑现。按财政资金拨付流程兑现奖励资金。
五、申请奖励时应提交材料
1、厦门市同安区企业引才育才奖励申请表(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企业近一年完税证明1份
4、同安区企业引才育才备案汇总表(在同企云平台备案通过审核后,打印带水印的材料)
5、企业与人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和聘用协议、在职证明等相关材料
6、人才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福建省高层次人才B类及以上(或厦门市高层次人才B类及以上)通知或相关证明材料1份
7、人才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8、同安区企业引才育才备案个人信息表(在同企云平台备案通过审核后,打印带水印的材料)
以上材料各1份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在侧面骑缝加盖企业公章。
六、办事期限
1、备案。常年接受备案。备案3年内未获评相关人才称号的自动备案失效。
2、奖励申报、受理、审核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受理地址和时间
材料接收地址:
同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银湖里71号)206室
接收时间:工作日9:00-11:30,15:00-17:30
八、其他事项
本办事指南依据《同安区高层次人才引育九项措施》(厦同委人才组〔2024〕1号)实施,由同安区委组织部、同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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