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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光谷产业教授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7-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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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校企两端人才,围绕“产学研用”链条环节的柔性智力引进合作,根据《关于开展 2021 年度“3551 光谷人才计划”等各类别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制定 2021 年度光谷产业教授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光谷产业教授(高校→企业)
指高新区企事业单位近三年(2018 年 7 月 1 日以后到职且过往未在本单位、本地同一集团相关单位或关联单位任职)柔性引进的高校或科研院所的教师或科研人员,在企业事业单位负责项目研发和攻关等任务。
(二)光谷产业教授(企业→高校)
指高校或科研院所近三年(2018 年 7 月 1 日以后到职且过往未在本校相关单位或关联单位任职)从高新区企业中选聘的高端人才,在院校兼职或承担教研等任务。
二、产生方式
(一)光谷产业教授(高校→企业)
按照引才单位举荐的方式,由引才的企事业单位推荐产生。
每个企事业单位每批次可举荐 1 位人才。
(二)光谷产业教授(企业→高校)
按照引才单位举荐的方式,由引才的高校或科研院所推荐产生。每个高校或科研院所每批次可以举荐 3 位人才。
三、支持政策
(一)光谷产业教授(高校→企业)
按照入选人数给予举荐单位 30 万元/人一次性奖励,由举荐单位和光谷产业教授自行商议资金用途。对已入选“3551 光谷人才计划”的人才,不再重复享受本政策。
(二)光谷产业教授(企业→高校)
按入选人数给予举荐单位 30 万元/人的一次性奖励,由举荐单位和光谷产业教授自行商议资金用途。对已经通过“中国光谷奖学金”享受光谷产业教授捐赠的高校或科研院所,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本政策。
四、申报条件
(一)光谷产业教授(高校→企业)
1.举荐单位为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注册挂牌运行的湖北实验室、国家或省级创新中心、市(武汉市)校(学校、中科院研究所)共建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当年度“3551 引才重点企业名录”单位。
2.被举荐人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正在国内“双一流”大学或央属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或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三年以上,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1961 年 7 月 1 日(含)及以后出生)。
3.被举荐人一般应满足任职责任之一:在举荐单位开展项目研究和科技攻关、各类人才的培养培训;协助解决研发或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提供技术技能研究咨询;推动举荐单位对接高校科研成果中试放大和产业化,积极转化科技创新成果。
4.入选后每年在举荐单位工作(服务)不少于三个月,连续工作(服务)不少于三年。
(二)光谷产业教授(企业→高校)
1.举荐单位为国内“双一流”大学或央属科研院所。
2.被举荐人一般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551 光谷人才计划”及以上人才项目入选者,或其他符合举荐单位聘任条件并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全职工作的产业型人才。被举荐人所在企业一般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等,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是企业的技术骨干或总监(或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1961 年 7 月 1 日(含)及以后出生)。
3.被举荐人一般应满足任职责任之一:参与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学科与学位点建设、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或修订、教材开发、教学改革等工作;指导或联合指导研究生,承担研究生实践课程的建设和教学工作;与高校联合开展项目申报、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成果转化;推动所在企业与高校共建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4.被举荐人与高校或科研院所的聘期应在三年及以上,每年满足高校或科研机构的教学或科研时间要求。
五、申报时间
2021 年度光谷产业教授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
六、严正声明
“3551 光谷人才计划”相关申报、评审及遴选工作始终遵循公平、公正、客观、严谨的原则,并受省市主管部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纪监审计办及相关部门、园区共同监督。任何个人或机构声称可影响“3551 光谷人才计划”评审结果的,均为虚假宣传,郑重提醒广大人才与企业不要轻信,避免上当受骗。对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涉嫌诈骗的,将报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