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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3551引才重点企业名录”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7-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关于开展 2021 年度“3551 光谷人才计划”等各类别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制定 2021 年度“3551 引才重点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引才名录”)申报指南如下:
一、支持政策
入选引才名录的用人单位,可举荐 1 名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后给予 100 万元无偿资助资金。
二、申报条件
(一)引才名录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在人才注册服务平台注册后,经企业评价系统预判积分达 60 分及以上;
2.用人单位为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产业型企业(非第三方中介机构或创投机构)。
(二)高层次人才举荐条件
1.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
2.担任用人单位中层及以上职务,其中技术负责人可举荐为创新人才,管理人才可举荐为高端管理人才;
3.年度税前工资性收入应为 50 万元及以上。
三、2021 年度积分指标体系
1.企业举荐资格积分体系实施百分制,采用“规模”、“创新”、“成长”、“贡献”、“信用”五个维度。规模是指按有关标准和规定划分的企业规模,主要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确定;创新是通过研发费用、重大成果等指标,评估企业在多大程度上能够系统地完成与创新有关活动的能力;成长具体表现为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内部结构的不断完善和成熟,企业功能的优化等,主要指标有营收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贡献主要考察企业的纳税贡献及增长率;信用采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的企业信用信息,该指标仅用于判断,不进行积分。
2.2021 年度企业举荐资格积分指标中,规模占 40 分,创新占 30 分,成长占 15 分,贡献占 15 分。另有附加分 10 分(园区推荐)。
四、无偿资助资金的拨付与管理
1.高层次人才入选后,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用人单位三方签署“3551 光谷人才计划”资助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其中,高层次人才应承诺在用人单位连续全职工作不少于三年,用人单位应承诺获批的无偿资助资金可由高层次人才自主支配,并以用人单位内部文件的形式明确使用计划。
2.通过企业举荐入选的高层次才已全职在岗,且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给高层次人才的税前工资性收入达到 50 万元及以上后拨付(如高层次人才到职不满一年,可按照用人单位与高层次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税前工资性收入核定)。
3.在拨付第二笔无偿资助资金前,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用人单位进行实地核查,主要核实高层次人才是否在岗、已拨付无偿资助资金使用情况和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给高层次人才的税前工资性收入。
4.如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给通过企业举荐入选的高层次人才的税前工资性收入少于 50 万的,取消高层次人才资格,视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和无偿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由用人单位退还已拨付的部分或全部无偿资助资金。
5.拨付无偿资助资金后六个月内高层次人才离职的,由用人单位退还已拨付的全部无偿资助资金。六个月及以上离职的,视高层次人才工作情况和无偿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由用人单位退还已拨付的部分或全部无偿资助资金。
6.存在骗取无偿资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551 光谷人才计划”资格,收回已发放的奖励资金,相关单位、个人十年内不得申请“3551 光谷人才计划”,并纳入征信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相关说明
1.引才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入选引才名录的用人单位仅限当年进行人才举荐,逾期视同放弃。
2.入选引才名录的用人单位不再通过集中申报(专家评议或积分认定)等其他方式申请 3551 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高端管理人才)。
3.申报期间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严正声明
“3551 光谷人才计划”相关申报、评审及遴选工作始终遵循公平、公正、客观、严谨的原则,并受省市主管部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纪监审计办及相关部门、园区共同监督。任何个人或机构声称可影响“3551 光谷人才计划”评审结果的,均为虚假宣传,郑重提醒广大人才与企业不要轻信,避免上当受骗。对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涉嫌诈骗的,将报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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