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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光谷招贤令”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7-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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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 2021 年度“3551 光谷人才计划”等各类别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制定 2021 年度“光谷招贤令”申报指南如下:
一、支持政策
1.通过“光谷招贤令”入选的领军人才,按照用人单位支付人才年薪的 50%,给予无偿资助资金,连续资助三年,最高 1000万元。
2.对用人单位通过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猎聘到领军人才的,按用人单位支出的猎头服务费用给予 50%补贴,最高 10 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光谷招贤榜”入榜条件
属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重点发展产业、重点领域的重点企业和研发单位,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认定为 2021 年度“光谷招贤榜”入榜单位。
1.上一年度纳税额达到 1000 万元;
2.新落户高新区的重大招商项目,属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产业,且企业在所在细分行业排名全国前 10 的;
3.湖北实验室、国家和省级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
4.纳入国家、湖北省或武汉市科技部门 2021 年度“揭榜挂帅”榜单的。
(二)领军人才认定条件
入榜单位通过发布“光谷招贤令”,选聘到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才,可申请认定 2021 年度“3551 光谷人才计划”领军人才:
1.担任入榜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科学家或研发总监及相当职务;
2.年薪应为 100 万元及以上;
3.到职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1 日以后。
三、工作流程
(一)用人单位注册申请“光谷招贤榜”用人单位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注册服务平台注册,申请2021 年度“光谷招贤榜”,经审核,符合上述入榜条件的用人单位可认定为 2021 年度“光谷招贤榜”入榜单位,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发布“光谷招贤令”岗位需求
入榜单位通过发布“光谷招贤令”,面向全球招募年薪 100 万元及以上的技术带头人或核心管理人员,人才到岗后,可申请认定为领军人才。发布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三)申请认定
入榜单位在招募到符合条件的人才后,通过人才注册服务平台上填报人才信息,向招才局提出领军人才认定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四)集中认定
按“随时申报、集中办理、统一兑现”的原则,即日起随时受理用人单位“光谷招贤榜”入榜申请和领军人才认定申请,如领军人才达 5 人及以上,或结合其他类别的人才遴选情况,集中多批次核定候选人才名单,报管委会审定。
(五)办理手续
通过用人单位内部公示和到岗核实后,招才局为领军人才办理入选手续,签署“3551 光谷人才计划”资助协议,并拨付首笔无偿资助资金。
四、无偿资助资金的拨付与管理
1.领军人才入选后,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用人单位三方签署“3551 光谷人才计划”资助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其中,领军人才应承诺在用人单位连续全职工作不少于三年,用人单位应承诺获批的无偿资助资金可由领军人才自主支配,并以用人单位内部文件的形式明确使用计划。
2.领军人才无偿资助资金在三个财政年度分三笔拨付。第一年拨付的首笔资金额度,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给领军人才的税前收入计算(如领军人才到职不满一年,可按照用人单位与领军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税前收入计算)。从第二年起,按照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给领军人才的税前收入计算。
3.在拨付第二笔或第三笔无偿资助资金前,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用人单位进行实地核查,主要核实领军人才是否在岗、已拨付无偿资助资金使用情况和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给领军人才的税前收入。
4.经第三方机构审计,如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给领军人才的税前收入未达领军人才申报要求的,取消领军人才资格,视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和无偿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由用人单位退还已拨付的部分或全部无偿资助资金。
5.拨付无偿资助资金后六个月内领军人才离职的,由用人单位退还已拨付的全部无偿资助资金。六个月及以上离职的,视领军人才工作情况和无偿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由用人单位退还已拨付的部分或全部无偿资助资金。
6.存在骗取无偿资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551 光谷人才计划”资格,收回已发放的奖励资金,相关单位、个人十年内不得申请“3551 光谷人才计划”,并纳入征信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五、相关说明
1.一家“光谷招贤榜”入榜单位可发布多个“光谷招贤令”,2021 年度只能申请 1 名领军人才。
2.对于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招募到人才,但错过 2021 年度领军人才集中认定申请时间的,可申请下一批次的领军人才认定。对于 12 月 31 日前未能成功招募人才的用人单位,需重新申请下一年度“光谷招贤榜”。
3.入榜单位在申请认定了 1 名领军人才后,不影响其他类别人才申报。
4.申报期间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严正声明
“3551 光谷人才计划”相关申报、评审及遴选工作始终遵循公平、公正、客观、严谨的原则,并受省市主管部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纪监审计办及相关部门、园区共同监督。任何个人或机构声称可影响“3551 光谷人才计划”评审结果的,均为虚假宣传,郑重提醒广大人才与企业不要轻信,避免上当受骗。对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涉嫌诈骗的,将报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