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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计划”集中申报(积分认定)指南

发布时间:2021-07-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关于开展 2021 年度“3551 光谷人才计划”等各类别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制定 2021 年度“3551 光谷人才计划”集中申报(积分认定)指南如下:
一、支持政策
通过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注册服务平台注册,填报申请信息,申请高端管理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并根据评价模型指标进行积分预判,给予认定和支持。
1.入选高端管理人才的,给予 100 万元无偿资助资金。
2.入选优秀青年人才的,根据积分排名,每年分别给予 10 万元、8 万元、5 万元的无偿资助资金,连续资助三年:
(1)积分排名前 10%(含)的(最多 30 人),每年给予 10 万元无偿资助资金,连续资助三年;
(2)积分排名前 30%(含)—10%的(最多 60 人),每年给予 8 万元无偿资助资金,连续资助三年;
(3)积分排名 30%以后的(最多 210 人),每年给予 5 万元无偿资助资金,连续资助三年。
二、申报条件
(一)高端管理人才申报条件
1.申报人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注册服务平台中高端管理人才认定积分达到 60 分及以上。
2.申报人应于 2016 年 7 月 1 日以后与申报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过往未在本单位、本地同一集团相关单位或关联单位任职),一般应由申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外籍人士可购买商业保险),担任申报单位的高级职务。
3.申报单位为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产业型企业(非第三方中介机构或创投机构)。
4.入选后,申报人应承诺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不少于九个月,连续工作不少于三年。
(二)优秀青年人才申报条件
申报人在人才注册服务平台中优秀青年人才认定积分达到60 分及以上,且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6 年 7 月 1 日(含)及以后出生),且根据创业或就业类别,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创业类
(1)申报人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自主创办企业,并依法注册登记,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为第一大股东,持有股份比例不低于 30%。
(2)申报人创办的该企业须注册经营满半年以上(2021 年 1月 1 日(含)及以前注册)。吸纳就业 3 人及以上(以社保缴纳凭证为准),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符合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 221产业方向。
(3)入选后,申报人应承诺该企业连续正常经营不少于三年,且保持第一大股东身份。
2.就业类
(1)申报人与申报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由申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外籍人士可购买商业保险)。
(2)申报单位为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区属国企及事业单位除外)。
(3)入选后,申报人应承诺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不少于九个月,连续工作不少于三年。
三、2021 年度积分指标体系说明
1.人才积分指标体系实施百分制,采用“知识”、“经验”、“能力”、“贡献”、“诚信”五个维度。知识储备是衡量人才的一个支撑点,重点通过学位、毕业院校等衡量人才的知识水平;经验主要通过曾就职单位、职务等刻画人才的实践积累和实践水平;能力重点通过现任职单位、工资等衡量人才工作情景中表现的胜任力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贡献主要体现在企业质量水平的提升上,有企业营收及增长率等指标;诚信包括个人信用和企业信用,仅用于判断,不进行积分。
2.2021 年度高端管理人才积分指标中,知识占 10 分、经验占 20 分、能力占 20 分、贡献占 50 分,另有附加分 17 分(国家级行业协会任职、园区推荐、CGMA 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等执业资格)。
3.2021 年度优秀青年人才积分指标中,就业类知识占 62 分、经验占 8 分、能力占 30 分、贡献占 0 分;创业类知识占 62 分、经验占 8 分、能力占 15 分、贡献占 15 分,另有附加分 5 分(获股权投资情况)。
、无偿资助资金的拨付与管理
1.高端管理人才、优秀青年入选后,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用人单位三方签署“3551 光谷人才计划”资助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其中,人才应承诺在用人单位连续全职工作不少于三年,用人单位应承诺获批的无偿资助资金可由人才自主支配,并以用人单位内部文件的形式明确使用计划。
2.高端管理人才获批的无偿资助资金在两个财政年度分两笔拨付,每笔拨付总金额的 50%。首笔无偿资助资金在签署“3551光谷人才计划”资助协议,并确认人才已全职在岗后拨付。在拨付第二笔无偿资助资金前,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用人单位进行实地核查,主要核实高层次人才是否在岗、已拨付无偿资助资金使用情况、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3.优秀青年人才获批的无偿资助资金在三个财政年度分三笔拨付,第一年无偿资助资金在签署“3551 光谷人才计划”资助协议,并确认人才已全职在岗后拨付;第二年、第三年拨付无偿资助资金前,需核查人才是否在岗,对正常在岗履职的入选人才,办理后续资金拨付。人才从申报单位离职,但仍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就业创业的,需重新申请积分认定,积分值大于或等于申报时认定积分的,可继续获得后续资助;人才从申报单位离职到区外的,终止无偿资金拨付。
4.高端管理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在拨付无偿资助资金后六个月内离职的,由用人单位退还已拨付的全部无偿资助资金。六个月及以上离职的,视人才工作情况和无偿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由用人单位退还已拨付的部分或全部无偿资助资金。
5.存在骗取无偿资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551 光谷人才计划”资格,收回已发放的奖励资金,相关单位、个人十年内不得申请“3551 光谷人才计划”,并纳入征信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五、相关说明
1.一家申报单位 2021 年度只能申报一名高层次人才(包括创业人才、创新人才、高端管理人才)或科技服务人才,可申报多名优秀青年人才,一名申报人一次只能申请一个类别。
2.申报单位已拥有 2 名及以上 3551 等国家、省区人才,须满足上年度(或 2021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 300 万元或获得机构投资达 1000 万元条件后,可申报 2021 年度 3551 等各类别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不受此限)。
3.优秀青年人才入选后,可继续申请高层次及以上人才,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资金支持。
4.申报期间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严正声明
“3551 光谷人才计划”相关申报、评审及遴选工作始终遵循公平、公正、客观、严谨的原则,并受省市主管部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纪监审计办及相关部门、园区共同监督。任何个人或机构声称可影响“3551 光谷人才计划”评审结果的,均为虚假宣传,郑重提醒广大人才与企业不要轻信,避免上当受骗。对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涉嫌诈骗的,将报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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