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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2023年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23-08-0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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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武临开规〔2021〕3号)的有关要求,现就东西湖区2023年度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1.项目承担企业应是我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会计制度健全、投资管理规范、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项目建设地点在武汉市东西湖行政区域内。
3.项目符合国家及省、市、区产业政策,项目立项、供地、环评和建设等程序合法依规,项目未签订固定资产投资补贴的招商协议、未享受其他区级资金支持。
4.项目应为技术改造项目并已纳入我区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统计,建设有效期内(最长不超过两年)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其中生产性设备购置投资在200万元以上,项目已完工并具备正式投产条件。
5.已申报武汉市2023年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及智能化改造专项资金并经审计认定符合条件的项目,不再重复受理。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
(一)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项目承担企业按照《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武临开规〔2021〕3号)的有关要求,如实填写《东西湖区2023年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东西湖区2023年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项目表》(附件2)和《项目投资成本明细表》(附件3),按照《东西湖区2023年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编写提纲》(附件4)的要求形成申报材料。
2、街道办事处、产业办初审:各项目主管单位对企业申报的项目信息,通过现场查看、资料审验等方式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3、部门核查:区科经局会同区财政局,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核查;会同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对项目环评手续是否合规、是否发生过环保、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事故进行核查;会同区商务局对项目是否在招商协议中签订固定资产投资补贴条款进行核查。
4、第三方审计及公示:区科经局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选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及投资成本进行独立审计,并将审定结果依规进行公示。
5、资金申请:区科经局根据项目核查情况和专项审计报告,提出区年度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申请额度。
(二)申报时间
各申报企业请于2023年8月14日17: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2套、胶装)及电子版(PDF版)报送至区科经局1318室,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项目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工作,加强沟通,精心组织,抓紧做好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并认真进行项目初审,确保项目的真实合规性。
三、优惠政策
对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建设期内 (最长不超过两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在 500 万元以上,其中生产性设备购置投资在 200 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区级按照设备投资额的 8%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原则上不超过 160 万元。对符合市级工业技术改造补贴条件的项目,设备投资在 2000 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区级按照市级补贴额的 50%给予配套,单个项目配套额度原则上不超过 400 万元。对符合市级工业智能化改造补贴条件的项目,设备投资在 500 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项目,区级按照市级补贴额的 50%给予配套,单个项目配套额度原则上不超过 500 万元。
附件
1:东西湖区2023年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
2:东西湖区2023年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项目表3:项目投资成本明细表
4:东西湖区2023年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编写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