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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加快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武新管【2023】9号
发布时间:2023-08-2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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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工信部规〔2021〕180号)、《市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 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武政〔2022〕27号) 等文件精神,推动全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下简称“软件 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软件特色产业基地,引领“中国软件特 色名城”建设,制定本措施。
本措施适用于在东湖高新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以下简称“软件企业”),具体条 款另行规定的除外。重点支持方向包括:基础软件、工业软件、 新兴平台软件和光电子、集成电路、生命健康、地球空间信息、 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应用软件。
第一条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加大软件企业支持力度,对企 业上年度营收首次突破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且营收增 速不低于全区平均水平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500 万元奖励。
对基础软件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 亿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奖励。
对工业软件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5000万 元、1亿元、2亿元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 300万元补贴。
对首次入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国家鼓 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工信部工业软件优秀产品、中国软件名企、 “中国网安产业竞争力50强”的,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 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第二条支持软件业务剥离。支持区内外大型工业企业、行 业龙头企业等将软件业务剥离,并在东湖高新区内注册成立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三年内软件业务年度营 收首次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缴纳社保人数达到50人以上的,按 企业营收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第三条突破性引进头部企业。积极引进具有自主核心技术 的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企业总部、研发机构,国内市场份额领先 的智能网联汽车软件、地球空间信息软件、新兴平台软件企业总 部、区域总部。对新引进落地的,综合考虑企业估值(市值)、 融资额、业界影响力等因素,按实缴注册资本的10%,给予最高 500万元落地奖励支持;特别重大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 给予支持,金额可达1亿元。
第四条 打造开源生态。支持建设开源平台、开源社区、开 源代码托管及开发测试等服务平台,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平台,按 照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资 助;对符合条件的已建平台,按其上一年度审定运营费用的20%,
对单个平台给予累计不超过500万元资助。
对使用源代码开源的开源代码托管平台、源代码安全平台且 支付采购费用5万元(含)以上的软件企业,按实际支付费用的 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
鼓励龙头企业发布自主技术开源项目,支持基于重大开源项 目的原创软件开发,每年择优支持若干引领产业发展和颠覆式突 破的软件产品,给予单个产品最高1000万元资助,发布方和开 发者按照2:8比例进行分配。
支持国内重点开源社区孵化的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创业项 目到东湖高新区内注册企业,对三年内营收突破500万元的创业 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开展开源大讲堂、开源竞赛、开源夏令营等各类开源活 动,对总投入10万元(含)以上的活动,经认定后,给予最高 不超过100万元资助。
第五条鼓励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支持区内软件企业与电信、 教育、医疗、金融、能源、交通、制造等领域用户联合攻关、验 证解决方案,或依托适配平台开展解决方案验证。每年择优支持 若干实际落地的优质解决方案,按照区内软件企业参与的信息技 术应用创新项目合同额(非硬件费用)的10%,给予最高500 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标准制定,对主导制 定国家、地方标准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开展国产化软件适配测评,按测评成本的20%给予 企业最高20万元补贴。
支持重点领域关键软件产品开发和首购首用,对首次入选武 汉市首版次软件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开展首版次软件保险补偿试点,对符合条件的投保项目,按 不超过一定费率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60%,给予投保企业最高 不超过100万元资助。
第六条创建软件名园。争创中国软件名园,大力建设光谷 软件产业核心区。对入驻核心区的软件企业按照单价不超过35 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连续三年租金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 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软件企业按照每平 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500万元。
对获评中国软件名园的,在享受市级奖励的基础上,东湖高 新区按照市级奖励标准给予1:1的配套支持。对获评省级软件名 园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支持。
支持软件企业或相关机构在核心区建设软件公共技术服务 平台,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平台,按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入的30%, 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对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平 台,在享受市级奖励的基础上,东湖高新区按照不超过平台对外 技术服务收入的20%给予运营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 贴。
第七条打造特色软件园区。支持在光谷软件产业集聚区打 造开源软件产业园、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等一批软件特色园 区。对经认定的软件特色园区,且引进10家(含)以上软件创 业企业的,根据运营成效给予累计不超过100万元运营奖励。
第八条强化软件人才集聚。支持软件产业高层次创新创业 人才及团队申报“3551光谷人才计划”。对“双一流”高校的博士、 硕士及优秀本科大学生人才入职光谷软件企业的,分别给予人才 5万元、3万元、2万元一次性支持。对新入规企业,上一年度 缴纳社保人员新增10人以上的,按照3000元/人标准给予最高 50万元新增就业补贴。
第九条加强投融资支持。通过东湖高新区创投引导基金、 光谷合伙人引导基金等主体引导发起设立10亿元软件产业基金, 重点投向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光电子领域软件、生命健康领域 软件、地球空间信息软件、智能网联汽车软件、新兴平台软件等 重大投资项目。鼓励区内软件企业通过上市、并购重组、再融资、 发行创新型融资工具等方式募集资金,鼓励金融机构运用知识产 权质押、知识产权证券化等融资手段为软件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 务,按《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 企业上市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新管发改〔2021 J 6号)、《武 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湖高新区进一步推 动科创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新管 〔2022〕36号)给予政策支持。
第十条支持举办特色展会赛事。支持企业或机构举办或承 办国际性、全国性大型软件展会等活动,对总投入200万元(含) 以上的活动,经认定后,按照活动相关投入费用的50%,给予主 办单位或主要承办单位最高300万元补贴。支持企业联合在汉高 校举办工业软件、新兴平台软件等领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对总投入10万元(含)以上的活动,经认定后,给予最高不超 过100万元资助。
本政策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印 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同一企业因同样或类似原因可同时 享受东湖高新区多项政策,或符合本政策多项条款的,按从高不 重复原则落实,每年度实际补贴金额实行预算总额按比例控制。 已.享受东湖高新区“一事一议”政策的企业,在“一事一议”政策执 行期内不可重复享受此政策。实施过程中,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省 市有关规定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