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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开展2023年民营科技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奖励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3-09-0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武汉经开区促进创新创业创造发展助力打造国家科技创新中心33条措施》(武经开规〔2021〕5号)文件精神,为支持民营科技型企业开拓市场,鼓励高成长民营科技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做好2023年武汉经开区民营科技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2022年度中标武汉市政府采购项目,且实际交易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民营“车谷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科技型独角兽企业。
(三)企业被政府采购项目需跟企业主营业务相关。
二、奖励标准
鼓励民营的“车谷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科技型独角兽企业参与武汉市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合同在200万元及以上的,按2023年6月30日前实际交易额的5%对中标企业进行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型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奖励申报表。
(二)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
(四)有效期内“车谷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科技型独角兽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五)2022年度企业中标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通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标(成交)公告、中标通知书等)、与采购部门签订的相关合同、发票、银行电子回单等证明材料。
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成册,编制材料目录,需列出主要附件材料清单,章节间用扉页隔开,并按要求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四、申报程序
(一)为方便企业享受政策,所有申报企业需于申报政策奖励前进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提供或核对资金拨付所需的“单位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清算行号”等信息。
(二)申报企业需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申报2023年民营科技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奖励并提交相关附件资料,收到提交纸质材料短信后,于1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资料纸质版按顺序装订一式二份提交至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57号政策兑现窗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逾期不予受理。
(三)园区根据部门审核意见进行终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五、注意事项
(一)企业在获得奖励后履行至少五年不迁离注册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变更统计关系的承诺。
(二)申报单位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证明文书,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恶意骗取奖励资金的情节,将收回全部奖励资金或扣除其他应发放资金,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五年内不予受理相关奖励申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本通知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调整而产生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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