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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夏区2024年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2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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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农产品“三品一标”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不断提高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农办〔2024〕1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推进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准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等制度有效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应有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幸福”,确保全区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数量稳步增加,有效使用“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标志标识企业数量稳居全省前列,不断提升我区优质农产品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资金额度及分配意见
2023年市财政下达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216万元。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项目资金实施方案资金安排,项目资金主要对全区2023年以来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追溯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应用、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与续展及参展等实际情况进行补助。项目资金补助分配如下:2023年度“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与续展及参展补助资金共计140万元,2023年度在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上报全区排名靠前的生产经营主体和街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补助46万元,2024年新建市级标准化建设项目30万元(项目单独申报)。
三、补助范围和标准
(一)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1.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纳入武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使用全区排名前30%左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监管站予以补助,对纳入武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系统使用排名全区排名靠前的种植业企业、屠宰企业、水产企业和畜禽企业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生产经营主体和街级监管站各2万元。
2.2024年全区新增3个农业标准化市场经营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标准化生产,产品准出自检合格后开具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对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室并纳入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管理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予以补助,每个农业标准生产示范企业补助10万元。
(二)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
在本区注册登记的农产品生产、加工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政府明文授权的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的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且在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机产品,按认证产品个数对其所属的生产经营主体和单位给予补助,每个产品补助2万元,每个生产经营主体补助最高限额15万元。
2.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按时完成绿色食品续展和有机产品再认证任务的农产生产经营主体,按认证产品个数予以补助,每个产品补助2万元,每个生产经营主体补助最高限额15万元。
3.对上述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中属于27个欠发达街(市农业农村局认定)范围的,按认证产品个数每个补助3万元,每个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补助最高限额15万元。
4.对2023年参加部、省组织的“三品一标”展示展销会及在上述展示展销会上获得金奖的按参加生产经营主体的个数予以补助。展会地点在湖北省内的补助2万元,展会地点在湖北省外的补助3万元。对在上述展会中获得金奖的补助2万,获得银奖的补助1万元。
四、有关事项
(一)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继续加强监督与管理,凡发现骗取、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违法行为,经查实的,取消本年度财政补助,并通报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申请补助的农产品生产企业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规,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取消补助资格。
(三)获得补助的相关企业,应严格落实生产技术规程,确保质量安全,努力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增效。
附件:
1.2023年江夏区“三品一标”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3年江夏区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及追溯制度补助资金分配表
江夏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