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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夏区2024年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4-09-2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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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市江夏区2024年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精神,为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现就2024年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项目制定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农业生产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主体。
(二)申报主体有自检需求、有资金实力、用电保障。
(三)申报主体必须有产业作为支撑,生产基地面积100亩以上,围绕蔬菜、水果、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标准化生产。申报主体生产经营正常,服务带动农户效果比较明显。
(四)申报主体有项目建设所需用房。
(五)申报主体有 “三品一标”认证计划。
(六)申报主体执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二、建设目标和补贴标准
(一)建设内容和目标。2024年,全区拟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贫困地区为重点,支持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建3个农产品标准化检测室,生产基地实行标准化生产,产品检测合格后开具电子合格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补贴标准。按照自主建设、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单个主体补贴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提供营业证明材料扫描件,其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情况的主要内容和简介(300字)。
(二)申报单位提供用于项目建设的农业用房图片。
(三)项目申报书。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区农业农村局受理申报(2024年10月11日前)
(二)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班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交区农业农村局研究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区农业农村局确定后的项目实施主体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汇总报市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建成后由建设主体单位申报验收,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资金。
五、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每个申报主体一式3份并汇编成册。申报材料报送地点为报武汉市江夏区农业农村局201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