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逊湖人才十条丨江夏区高层次人才配套奖励申报指南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推动《江夏区关于推动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集聚的若干措施》(夏人才〔2024〕1号)政策落地,让企业和人才享受政策红利,拟启动高层次人才配套奖励条款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政策条款
支持人才申报国家、省、市人才计划,对新入选的国家级人才计划、省级人才计划和武汉英才,按照不低于上级扶持资金1:1的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二、申请资料
1.《江夏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书》;
2.申报人身份证或护照、户籍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人核岗证明;
4.申请人与江夏区企业/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5.申请人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计划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流程
1.填写申请。申请单位以单位红头名义,向区委人才办撰写高层次人才配套奖励申请书,并提供相关申报资料,由所在单位进行盖章确认。
2.材料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的所在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对人才和企业的信息、属地、在岗情况等进行真实性核验并盖章后,由申请人自行提交至受理地点(电子版一并报送或发至受理邮箱)。
3.受理审核。受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查验和资格审查,确定审核通过名单。
4.公示拨付。受理部门将审核结果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受理部门与入选人才签订合同,由区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资金拨付。
四、相关说明
1、申请人需通过江夏区高层次人才的认定后方可申请高层次人才配套奖励。
2、本条针对本措施出台后新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省级人才计划、武汉英才(战略科技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专项计划除外)的人才。
3、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所在单位的申请人,不在奖励范围。
4、奖励标准和方式
(1)奖励金额:按照上级扶持资金1:1比例确定奖励金额
(2)拨付对象:资金拨付对象为人才所在企业,用于人才工作和生活补贴、专题研究、学术交流等。
(3)拨付方式:资金分3年拨付,按照前3年40%:40%:20%的比例进行拨付,拨付前需提交成果及进展说明、核验在岗情况,经所在单位盖章提交受理单位后进行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