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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资金申报
发布时间:2020-08-1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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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翔安区委、翔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以科技创新为突破 全面推进工业经济持续增效实施办法的通知》(厦翔委〔2016〕72号),第三条:着重培育发展高新技术、创新型企业。大力培育、引进科技型企业,对新引进或企业获得、重新(复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资金补助。具体申报情况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3月10日至3月24日工作日期间
二、申报材料
(一)2019年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创新型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1份;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收款收据1份(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