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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关于2021年度智能循环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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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鉴于时间紧迫,请各企业对照申报条件及申报指南抓紧时间准备申报资料,待正式申报文件印发后,我委将会同万州经开区经发局组织企业正式申报。
一、支持方向
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围绕智能制造、科技创新、双碳”行动、绿色金融、外向型经济、提质增效等方面,支持智能化建设、制造业标准制(修)订补助、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等 16 个方向的项目。
二、资金扶持方向
采取事后补助、贴息、奖励等方式支持。符合上级财政性资金申报条件的项目,应先向上争取,智能化建设补助、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获得区级以上扶持额度低于本方案标准的予以补足。同一支持方向的项目不得同时享受区级的其他财政性资金扶持;单个企业同一年度享受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600万元(不含“一事一议”支持事项)。单个项目按具体标准测算出拟支持额度低于1万元的不予支持(研发投入补助除外)。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1.在万州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独立法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参照执行 ) ; 2.具有较为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3.企业信用较好,近三年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申报时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4.申报时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正常报统。
(二)分类申报具体条件各项目申报具体条件详见《 2021 年度万州区智能循环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
四、申报指南
(一)智能化建设补助
1.支持方向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实施智能制造、节能降耗、安全能力提升以及其他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申报时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正常报统) ;
(2)申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已取得核准或备案手续,或有企业投资决议;(3)项目在 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建设并完工;
(4)智能制造、安全能力提升以及其他技术改造项目设备及软件投资额(不含增值税)原则上不低于200万元。
(5)节能降耗项目的设备及软件投资额(不含增值税)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3.支持标准
(1)按不高于项目设备及软件投资额(不含增值税)的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2)已在招商引资协议中享受设备及软件投资补助优惠政策的项目,不重复享受,低于本标准的予以补足。
(二)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奖励
1、支持方向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建设应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系统与制造系统的协同与集成。
2、申报条件2020年新认定为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3、支持标准对新认定为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 50万元、25万元的奖励。
(三)两化融合奖励
1、支持方向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创建工作。
2、申报条件2020年新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3、支持标准对2020年新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 20万元的奖励。
(四)上云上平台奖励
1、支持方向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购买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云基础设施软件、应用、服务等实现产品研发设计、企业运营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设备健康管理等上云以及基于上云的新制造模式(线上办公、线上会议、线上网店、直播带货、供需信息发布撮合等不纳入上云范围)。
2、申报条件。2020年购买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云基础设施上云的年度服务费高于10万元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3、支持标准一次性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5万元奖励。
五、申报时间
请于2021年11月5日前将项目申报表(含各方向要求的其他资料)报送《申报指南》中指定的联系单位及科室,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