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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关于申报2020年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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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培育中心,相关业主单位: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0〕87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区域
全区范围内生产水果、蔬菜类鲜活农产品的区域。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为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示范社(包括联合社),支持多个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联合建设。
所有申报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两年内无违法用地、破坏耕地行为;无环保问题,没有直排乱排现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拖欠土地租金情况。
三、资金支持范围
(一)重点支持新建和改扩建节能型通风贮藏设施、节能型机械冷库、节能型气调储藏库以及附属设施设备。
1.节能型通风贮藏库。在马铃薯、萝卜、甘薯等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节能型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2.节能型机械冷库。在果蔬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址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也可对闲置房屋、厂房、防空洞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改建为冷库。
3.节能型气调贮藏库。在猕猴桃、李、桃等呼吸跃变型果蔬主产区,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碳分子筛制氮机、中空纤维膜制氮机、乙烯脱除器等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4.附属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和储运的实际需要,规模较大的仓储保鲜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专用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愈伤、检测、包装、移动式皮带运输、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立体式货架。
(二)规模在500吨以上的,应配备具有通信功能的信息自动采集监测传输设备,具有称重、测温、测湿、图像等信息采集和网络自动配置功能,实现信息采集监测传输设备与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互通互联。
四、资金使用要求
(一)补助标准。实行定额补贴并限定上限,单个主体补贴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具体定额补贴标准详见《重庆市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定额补贴标准》(附件4)。
(二)补贴对象。2020年1月1日后新建的或依托闲置房屋、厂房改造的冷库主体和配套设施设备的经营主体;2020年1月1日后依托原贮藏窖、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和气调贮藏库改扩建的经营主体。
(三)补贴方式。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实施主体按照市农业农村委编制的《重庆市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技术方案(试行)》(附件3)相关要求进行建设,项目经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兑付。
五、项目实施程序
(一)公开申报。有申报意愿的经营主体通过市场信息平台(下载手机app“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系统”注册登录)或新农直报系统(下载手机app“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注册登录),在线填写申报信息,提交至区农业农村委审核,同时报送相关纸质件。申报主体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具体申报流程参照《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系统安卓版APP1.0版本操作说明手册》(附件5)和《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申请操作指南(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附件6)。
(二)区级审核。区农业农村委将对申报主体进行严格核实,包括主体资格审查、红黑名单查询、申报资料审核等,通过审核的申报主体将进行项目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报区政府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资金计划,申报主体方可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建设。实施主体按照市农业农村委编制的《重庆市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技术方案(试行)》(附件3)相关要求,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格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发票、公对公转账凭证)等事项须全程留痕。
(四)验收和兑付。实施主体完成建设后,向所在镇街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镇级验收通过后,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名义书面申请区级验收,并通过“市场信息平台”或“新农直报系统”提出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委根据验收申请,组织相关专家(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设施建设的规范性、与申报内容的一致性、与技术方案的符合性等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实施主体登录市场信息平台或新农直报系统确认补贴金额,并及时反馈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将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六、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需同时完成平台申报及纸质件提交,平台填报内容须在纸质件中体现,纸质件(包括实施方案、汇总表、是否是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的证明材料等)经所在镇街初审,并由镇街出具项目推荐函后予以上报,推荐函中必须明确是否享受其他补贴,两年内有无违法用地、破坏耕地行为,无环保问题、没有直排乱排现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拖欠土地租金等情况。
申报资料纸质件一式六份,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产业科60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52557859@qq.com。
七、报送时间
截止时间:2020年9月3日前。
附件:/uploads/allimg/201015/1-201015161056204.zip
1.项目申报方案
2.项目申报汇总表3.重庆市农产品仓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技术方案 (试行)
4.重庆市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定额补贴标准
5.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系统安卓版APP1.0版本操作说明手册
6.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申请操作指南(农民合作 社及家庭农场)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