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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申报2019年农业创业孵化基地项目

发布时间:2020-01-0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报条件、目标任务
1.申报条件
(1)申报人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学习,且培训合格;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20平米以上,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实行独立会计核算;
(3)应有承接培育、实施创业孵化的能力;具备相关设施资源,能为孵化对象提供技术支持、创业培训、创业实训、经营管理指导、政策指引、信息咨询和后续跟踪指导等专业化服务及相应后勤保障服务;能容纳50人以上开展培训的培训室;
(4)具有无公害农产品等相关证书。
2.目标任务
(1)开展培训。开展创业培训8期及以上,每期培训人数50人及以上。
(2)扶持5人及以上创业,带动50及以上人就业。
(3)提升基地水平。积极培育品牌,引进与推广新技术新品种3项,病虫草害绿色防控,化肥零增长。
(3)推进“2+2”导师制,为创业孵化基地提供“点对点”的智力支撑和跟踪培育服务。
(4)示范带动目标不低于80%,自身发展目标不低于20%,就业满意度达到85% 。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相关项目:
(1)有违法行为和不诚信行为的。
(2)不接受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服务的。
(3)示范带动作用不强,经济效益不明显的。
二、申报数量
农业创业孵化基地1个。
三、资料提供
农业创业孵化基地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创业孵化基地相关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学历证书、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从事农业产业情况介绍一份。
(2)无公害农产品等相关证书。
(3)孵化培训等其他有关作证资料(如办公及培训场所,土地流转合同等);
(4)重庆市新型职业农民(现代青年农场主)创业孵化基地申报表3份;
(5)重庆市新型职业农民(现代青年农场主)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计划(任务)书3份。
纸质件和电子档。
四、财政补助标准及使用范围
农业创业孵化基地项目补助15万元。使用范围如下:
1.增强自身建设和提升孵化能力。主要用于开展农产品市场营销,推介产品,培育品牌,建设营销网络,制订和实施生产标准与技术规程,引进与推广良种良法,购买种子、种苗、菜苗、鱼苗、饲料、肥料、农膜、广告宣传等不高于5万元。
2.承担创业孵化培训方面的开支。主要用于实训孵化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教材、教具采购租赁,专家咨询、教师授课补助及食宿,孵化、培训学员交通、食宿,接待考察学习,参观交流学习,进行生产经营指导等不低于10万元。
五、资金管理要求
1.财政补助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实行报账制管理。
2.资金拨付,项目实施结束后,通过镇级,区级验收合格和财务审查合格后,拨付项目补助资金。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要加强项目和资金的监管,督促项目的实施,财政所要督促项目建设。
六、申报时间
2020年1月1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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