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关于开展2019年度获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渝北科局〔2020〕4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生态圈的若干政策》(渝北委办发〔2017〕6号),现将2019年度获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渝北区行政管理区域(不含两江新区直管区)注册、经营,且2019年度获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奖励事项
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认定奖励;通过复审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复审奖励。
三、申报材料
渝北区科技奖励(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
四、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企业于2020年3月20日12:00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报送至373478432@qq.com,文件名统一为“申报企业+获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渝北区科技奖励(补贴)申请表
申请奖励(补贴)企业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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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补贴)企业 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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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补贴)事由 |
请勾选: □首次获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复审获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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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补贴)金额 |
请勾选: □50万元 □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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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补贴)企业 开户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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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补贴)企业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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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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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