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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与兑现2020年度重庆市北碚区第二批科技创新券
发布时间:2021-03-1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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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碚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北碚科技局发〔2019〕8号)文件要求,为大力培育以科技型企业为支撑、高新技术企业为骨干的创新驱动发展主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结合北碚区科技创新券年度工作计划,将开展2020年度第二批创新券申领与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类型
本次申领创新券为2020年度第二批科技型企业服务券、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券、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券。
二、申领主体
(一)申领对象为在北碚区注册一年以上,且研发、成果转化、经营均在本区域内的企业(两江新区直管区内企业除外)。
(二)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新纳入“重庆市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统一管理的科技型企业,可领取面额为1万元创新券。
(三)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在电子信息、机器人及智能设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六大战略新兴产业以及文化旅游产业领域产生技术合同交易的企业。技术合同交易额在30-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买方企业可领取3万的创新券;技术合同交易额在50-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买方企业可领取5万的创新券;技术合同交易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买方企业可领取8万的创新券。具体兑现金额根据技术合同实际执行交易金额进行核定,并根据技术创新性以及经济效益,经专家评审、会议研究后择优给予兑现。
(四)申领主体为已纳入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系统,并在2020年度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含重新认定),可一次性领取券面总额为2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券。
(五)申请主体在上年度无违法违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且不属于信用联合惩戒对象。
三、使用要求
(一)创新券实行自愿申领、自主使用、事后兑现,不得转让、买卖,不重复使用。
(二)本创新券资金主要由企业自主用于研发活动或购买科技服务等活动。如有超出兑现额度的费用,由持券企业自行支付。
(三)提交兑现申请。
1.兑现科技型企业服务券所需材料:兑现申请表(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截图打印市科技局科技型企业入库复核通过页面;
2.兑现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券所需材料:兑现申请表(见附件1)、技术合同及发票、银行回单、企业营业执照、买方利用该项技术后产生的产品销售合同及发票(财务凭证)、用户使用证明或报告、技术创新性自评报告(见附件2)、校企合作协议。
3.兑现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券:兑现申请表(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四)审核确认。区科技局牵头,会同区级财政、税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对申领企业进行联合审查,并研究确定拟兑现的企业名单和兑现金额报区政府审批,对审批合格的企业名单在网上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科技局和区财政局共同下达创新券专项资金计划,并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向企业一次性拨付资金。
(六)本次北碚区科技创新券于2021年3月16日-3月26日办理兑现资料收集工作,逾期不再接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