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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2020年度科技创新政策补贴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1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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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荣昌区以国家高新区为引领促进科技创新实施办法》(荣科发〔2019〕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科技创新政策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4月30日。
二、申报材料
(一)荣昌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兑现条款。
1.加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荣昌区科技创新补贴资金申报表(高新区负责兑现)》(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市级科技型企业认定补贴:《荣昌区科技创新补贴资金申报表(高新区负责兑现)》(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大力激发创新主体研发投入。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补贴:《荣昌区科技创新补贴资金申报表(高新区负责兑现)》(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入退库日期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企业研发统计台账(规上企业提供,且需要在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研发费用);企业研发费用辅助账。
(2)新型研发机构研发投入补贴:《荣昌区科技创新补贴资金申报表(高新区负责兑现)》(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研发费用辅助账;利润表。
3.提高科技研发平台创新能力。
(1)认定及配套补贴:《荣昌区科技创新补贴资金申报表(高新区负责兑现)》(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研发设备补贴:《荣昌区科技创新补贴资金申报表(高新区负责兑现)》(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设备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研发设备图片资料。
(3)研发用房补贴:《荣昌区科技创新补贴资金申报表(高新区负责兑现)》(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研发场地及开展研发活动的图片资料;研发辅助账(需体现研发租房费用)。
4.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1)科技成果引进转化补贴:《荣昌区科技创新补贴资金申报表(高新区负责兑现)》(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企业购买科技成果提供);开展技术转移服务项目清单、技术转移中介服务合同等促成技术转移服务的证明材料(转移机构提供)。
(2)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补贴:2020年市科技局未开展市级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
(二)荣昌区科技局负责兑现条款。
1.鼓励参与重大科技项目建设:《荣昌区科技创新补贴资金申报表(区科技局负责兑现)》(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获批文件复印件;当年到账凭证复印件。
2.降低科技型企业融资成本:《荣昌区科技创新补贴资金申报表(区科技局负责兑现)》(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向市科技金融担保有限公司缴纳的服务管理费凭证复印件。
3.大力培育创新创业孵化载体。
(1)科技孵化器认定补贴:《荣昌区科技创新补贴资金申报表(区科技局负责兑现)》(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科技孵化器运营补贴:《荣昌区科技创新补贴资金申报表(区科技局负责兑现)》(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培育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级科技型企业名单;租房协议、房租发票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补贴请以区市场监管局通知为准。
2.如已享受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出台的《荣昌高新区特色载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补贴,不予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