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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开展2023年创新集聚区(科技桃花源)国高企业集聚奖励项目申报

发布时间:2023-06-2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宝府[2022]15号)中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启动2023年宝安区创新集聚区(科技桃花源)国高企业集聚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科技桃花源和创新集聚区内2022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 亿元、5 亿元、10 亿元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档给予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申报企业为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纳入宝安区“四上”企业库;
(三)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已认定的科技桃花源内;
(四)申报企业2022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且为近两年来首次突破。
三、申报时间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纸质材料受理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6月28日—7月11日(截至18:00。
(二)纸质材料受理。
时间:2023年6月28日—7月12日(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则视为放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