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开展2024年物流装备购置补贴项目申报工作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4年物流装备购置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物流企业购置设备用于企业标准化、自动化、环保化、智能化的,给予设备购置支持。
(一)给予不超过企业上一年度实际设备购置额的15%、最高500万元的补贴,
(二)先进物流装备实际购置费用为实际购置发票金额去除进项税抵扣部分,且不含附带的保险、购置税费、培训费、维护保养费、易耗性配件费用、装饰性配件费用等非必要费用。
(三)先进物流装备类型包括企业用于主营业务的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物流信息处理等环节的标准化装备或便用自动化、智能化、环保化技术的特殊设备,不含一般非标准化装置、日常办公设备、不符合环保要求或着不符合产业扶持导向的装备、载重5吨以下(含自重)运输车辆,企业对购置的设备拥有壳全产权。
(四)物流或供应链服务收入占其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二、申报条件
(一)在宝安区内依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门类为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从事货物运输和仓储的企业,且物流或供应链服务收入占其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
(三)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根据具体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无需企业提交纸质材料。四、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10月28日-11月15日
五、申请材料
宝安区物流装备购置朴贴项目申请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援权委托证明书、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银行开户证明
2023年度企业纳税证明(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打印)
购置设备清单(含费用明细说明)、购置合同、购置发票
专项审计报告
2023年度营业收入报表(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打印)
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企业申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