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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24年技术转移机构扶持

发布时间:2024-05-1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申报时间
网上受理期2024年5月11日-6月5日;书面材料受理期2024年5月11日-6月7日
申请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2.经上级技术转移主管部门备案,为区内企业提供技术转移培训、项目路演、技术交流对接等服务,且上一年有12个以上服务案例的技术转移机构。
扶持标准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
申请材料

1. 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2. 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 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5. 活动证明材料(活动方案、培训PPT、签到表、现场照片、服务合同等);

6.经上级技术转移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7.服务案例明细表;

8.其他证明材料。注: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首页附目录,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项目名称及企业名称,提交一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申报要点
1. 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为非规模以上企业且未曾填报过统计信息的,请在项目申报的同时向所在街道-经科办-统计办填报基础信息。2. 若申报期间,营业执照信息有变更,需要上传新的营业执照和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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