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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含数字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与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 深龙文规〔2024〕6号
发布时间:2024-08-0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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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含数字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与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经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第1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8月5日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含数字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与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龙岗区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深龙府规〔2023〕3号)有关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文化产业(含数字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和考核管理工作,推动龙岗区文化产业(含数字创意产业)集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龙岗区文化产业(含数字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的认定和考核管理工作。
第三条龙岗区文化产业(含数字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简称“文产公服平台”)分为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数字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第四条认定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二)(二)统筹规划、集约利用、协调发展;
三)(三)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运营;
四)(四)经认定的文化产业集聚空间建设的公服平台优先认定。
第二章认定条件
第五条文产公服平台认定条件:
(一)平台的建设、运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社会组织或高等院校,且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实际开展生活生产 活动。
(二)服务行业应符合深圳市和龙岗区产业发展导向,服务对象应为龙岗区文化企业(含数字创意企业)。
(三)有专业的运营管理机构、科学合理的运营机制和规范管理制度,工作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名)。
(四)有固定的独立经营场地,场地属于自有物业的、产权必须清晰;属于租用物业或合作、委托等形式运营的,申请时租 赁(委托运营)合同剩余期限不少于3年(含)。
(五)平台对外服务使用面积应不少于400平方米(含)。如服务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R 门类”中“新闻和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娱乐业”(代码为9041、9042、9043、9052、9054的除外)的(简称“R门类文化企业”),对外服务使用面积可不少于300平方米(含)。
(六)平台应完成建设并正式投入运营,建设费用(含规划设计费、基础设施建设费、装修工程费、设备及安装工程费、公 共配套设施建设费、工程造价咨询费、工程监理费、宣传和市场推广费、软硬件设备购置费以及建设期间人员工资)应不少于300万元(含),如服务行业属于R门类文化企业,建设费用可 不少于200万元(含)。其中专业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均占比不 得少于50%。
(七)平台运营以来累计服务龙岗区文化企业(含数字创意企业)必须不少于20家,其中R门类文化企业必须不少于5家(以上不含平台运营商关联企业)。第六条文产公服平台直接认定条件:获得国家、省、市上级文化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文化产业(含 数字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经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核 实备案后,可直接认定为文产公服平台。
第三章申报及认定程序
第七条文产公服平台认定工作常年受理、即时办理、分批评审、限时办结。
第八条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网站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5个工 作日内将申报表和相关附件等材料(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加盖 公章、一式三份)报送到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或行政服务大厅园区分中心。
(二)纸质申报材料初审通过后,由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 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出具认定意见,并召开相关会议审定。
(三)会议审定后,文产公服平台候选名单在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候选名单有异议 的法人(或自然人),可向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书面申请 调查或重审。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授予“龙岗区文化产业(数字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称号。
第四章管理和考核
第九条文产公服平台若发生办公地址、服务功能、主营业务、运营单位等变更行为,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情况上报。第十条文产公服平台如有下列情况的,予以撤销认定。
(一)有严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文化安全事故的;
(三)存在严重失信记录的;
(四)不接受或不配合绩效考核的,提供虚假材料的;(五)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十一条文产公服平台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定期开展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第十二条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告知其拟撤销认定的决定,及其如有异议可向龙岗区文化广 电旅游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诉的权利(5个工作日内反馈申诉结 果)。无异议或申诉未采纳的,在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官 网公告撤销认定的通知。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24年8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含数字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与管理办法》(深龙文规〔2022〕4号)同步废止。
本办法实施期间,如国家统计局发布文化产业分类新文件,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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