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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24年第二批知识产权维权配套扶持项目

发布时间:2024-09-0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请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上一年度获得市级知识产权国内维权能力提升资助、海外维权资助的科技企业。

二、扶持标准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
1. 分别给予不超过市级知识产权国内维权能力提升资助金额的50%,最高10万元配套扶持和不超过市级海外维权资助金额的50%、最高20万元配套扶持。
2. 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请材料
1. 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2. 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 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5. 知识产权维权证明材料;
6.市级扶持立项文件、公示文件截图及所在企业页面截图。
7.市级拨付资金到账凭证(验原件)

注: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首页附目录,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项目名称及企业名称,提交一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注: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申报通过后,下载带 水印的申报书,用A4纸正反面打印,首页附目录,按顺序 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项目名称及企业 名称,提交一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四、申报时间
第一批:2024年5月11日-6月5日(截至18:00)
第二批:2024年9月2日-9月23日(截至18:00)

五、申报要点
1. 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为非规模以上企业且未曾填报过统计信息的,请在项目申报的同时向所在街道-经科办-统计办填报基础信息。
2. 若申报期间,营业执照信息有变更,需要上传新的营业执照和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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