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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南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4-10-3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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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2024年度南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工作安排,制定本指南。
一、资助对象
深圳市南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资助对象:深圳市南山区从事宣传文体工作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依法登记注册满一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不属于《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中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惩戒对象的区内外宣传文体类企业、社会团体和组织。
申报单位存在以下情况不予支持:
(一)报送虚假申报材料,骗取、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
(二)申报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
(三)对上年度获得资助,但项目绩效评估不合格的;
(四)同一企业、社会组织就同一事项重复申请资助的。
二、资助方向及申报入口
根据《南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为以南山区为主题或在南山区落地的项目,主要包括社科理论研究、文艺精品创作、重大文体活动、精神文明创建、宣传与舆论引导、出版发行、公共文体服务和活动、文体名人引进、宣传文体事业发展人才培养及其他宣传文体工作的需要。
2024年第四批资助旨在打造南山公共文化品牌,塑造良好城区国际化形象,营造浓厚城市文化氛围,推动南山区文化艺术事业蓬勃发展。重点资助品牌文化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活动要求
1.与南山区创新进取、年轻活力、开放包容的城区气质高度契合,有助于打造南山文化品牌,推动南山影响力国际化的文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音乐会、艺术展览、传统文化等。
2.具有创新性和影响力,能够为公众提供优质公共文化供给,实现公共文化影响长尾效应的。
(二)申报单位要求
1.具有丰富的文化艺术项目策划与执行经验,能够提供具体、可落地的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在公共文化艺术领域有优秀活动案例者优先;
2.拥有专业项目策划、执行、管理团队,能够独立完成项目管理、艺术指导、市场推广、技术保障等工作,能够调动相关文化资源(如艺术家、设计师、音乐家等),提供策划到执行全流程支持;
3.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包括安保数量、消防安全、紧急疏散方案等,为整个项目及相关工作人员购买保险,确保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4.制定详细的宣发方案,包括前期预热、中期推广、后期延续等全面的宣发策略及执行方案;
5.申报项目如使用室内场馆或场地,例如南山区文化馆、南山文体中心、深圳保利剧院、华夏艺术中心、风华大剧院、南山实验剧场、海上世界艺术中心等,需提前与场地管理方沟通初步落实档期,并提供场地管理方签字、加盖公章的《场地使用意向书》或《场地租用协议》或与剧院档期沟通拟锁定的情况说明(需加盖申报方公章);在户外广场、社区舞台举行的活动项目,提前与场地管理方沟通档期安排即可,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本类资助均为差额资助,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自行筹集。
申报入口为南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品牌文化活动)。
三、申报要求
(一)请申报单位聚焦文化自信自强,坚持弘扬时代主旋律,紧紧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围绕南山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塑造现代城区文明,积极探索南山文化强区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新对策、新举措。精心策划扩大南山区影响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提升城区文化软实力的项目。
(二)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应当已完成申报项目前期筹备工作,能提供翔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已和场地或项目其他合作方签署相关协议或达成合作意向,确定项目原则上能够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实施。
(三)项目申报由申报单位自行办理,不得委托中介机构代为办理。对于每个项目类别,每个社会申报单位限申报一个活动方案,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区级财政专项资金,同一事项确因政策允许需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标明并注明原因。
(四)在编制项目预算时,按照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务必实事求是,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确保所编预算切合实际、计划周详,反复核对无误后方正式提交。在使用专项资金时,需按项目批复的项目预算执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并完整保留与资助项目有关的财务资料,不得用于部门和单位人员支出、正常办公支出、行政后勤支出、职工福利支出、部门和单位基本建设支出等,已经由部门财政预算安排经费的项目不得申请专项资金资助。
(五)项目资助以差额资助为主,鼓励项目申报单位积极寻求企业、公益基金、社会力量赞助,或通过市场化运作等多种形式扩大经费来源。如有其他资助方或者市场化运作,需在方案中标明。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需在2024年11月10日18:00前完成申报并提交材料,具体申报材料登录申报系统查看。各单位应尽早申报,避免临近截止日期集中申报,造成系统拥堵或材料来不及修改补全等情况。
五、申报方式
本年度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六、其它
(一)宣传文体资金业务主管部门(南山区委宣传部、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南山区文联),对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与第三方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本指南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宣传部。
(三)项目申报结果将在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及南山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示。
南山区宣传文体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