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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专业化众创空间年度考核和政策兑现

发布时间:2019-11-0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摘要
经认定的31家市级专业化众创空间和国家级专业化示范众创空间,将首次接受考核,考核通过后,即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主要申报条件

2019年考核期: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止。

众创空间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对众创空间分类考核,并根据众创空间发展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众创空间年度考核指标。重点考核众创空间运营管理情况、开展服务情况、在孵创业团队和企业情况、培育科技型小微企业情况等指标。众创空间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不合格不能兑现扶持政策。

众创空间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不合格不能兑现扶持政策:
(一)得分85分及以上为优秀;
(二)得分75(含)-85分为良好; 
(三)得分60(含)-75分为合格; 
(四)得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申报材料
考核提交的附件材料:
1.《厦门市专业化众创空间年度考核申请表》;
2.信用承诺书;
3.众创空间简介,包括众创空间服务模式、特色服务、品牌建设以及辐射、带动创新创业的情况等众创空间特色和品牌建设;
4.众创空间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和场地平面图; 
5.众创空间专职管理人员汇总表,并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6.创业导师汇总表,并提供创业导师管理制度或服务制度、与导师签订的辅导协议或聘书等相关材料。
7. 提供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近一个月的信息更新截图;     
8. 专业技术领域的仪器设备及平台证明材料,包括(1)设备清单,包含设备名称、金额、用途;(2)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简介,包含定位、服务内容、运行机制等;(3)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名单,包含姓名、学历、所学专业、职称、工作内容、联系电话。 
9.开展专业化服务证明,包括(1).典型案例介绍,包含服务对象,提供的服务内容等,重点介绍如何帮助创业企业和团队解决什么问题。(2).开展专业化服务的证明材料,包含合作协议、图片或影像等。
10.在孵创业团队和企业汇总表、专利申请或有效知识产权证明; 
11.各类自有、共建基金或孵化资金配置及使用情况证明,包括自有、共建基金或孵化资金设立和资金规模的证明文件、投资协议、银行转账流水单。 
12.提供财务制度、融资、重组、投资理财、收购兼并等财务顾问服务的证明材料,包括协议、服务案例等。
13.举办面向全市或国内外的创新创业大赛的证明材料,包括大赛相关文字和照片材料,如通知,行程安排,参赛单位名单,比赛结果、宣传材料截图等;
14.考核期内毕业团队和企业汇总表; 
15. 考核期内新增挂牌或上市企业汇总表,包含企业名称、孵化情况(在孵或毕业)、入孵时间或毕业时间、股票代码。
16. 考核期内新增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汇总表,包含企业名称、孵化情况(在孵或毕业)、入孵时间或毕业时间等内容,且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的文件。
17. 考核期内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汇总表,包含企业名称、孵化情况(在孵或毕业)、入孵时间或毕业时间、入库编码等内容,且需提供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入库名单公告截图等。 
18. 众创空间近一年和上个月的财务报表。
19. 科技部火炬中心上一年度统计调查表。
 
注意事项:
1.参加年度考核的专业化众创空间,将所有考核提交材料胶装成册(需编制目录和页码),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截止: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