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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厦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举办创新创业大赛补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1-03-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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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鼓励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举办面向全市或国内外的创新创业大赛,对经备案的创新创业大赛,按照大赛实际路演项目数给予补助,单场参加路演项目数达到30个的,补助20万元;每增加一个路演项目,给予2000元补助;每年每家最高补助50万元。各类财政补助之和最高可达大赛实际发生费用的50%。
二、申报对象:
2020年期间举办创新创业大赛,且举办大赛前已向市科技局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三、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1.信用承诺书;
2.大赛举办方案;
3.现场路演项目汇总表;
4.现场签到表,包括每场现场工作人员、参赛单位(项目)、评审专家的签到表,参赛单位(项目)签到表应包括参赛单位(项目)名称;
5.大赛经费支出预算和决算书;大赛经费支出发票复印件;
6.大赛总结材料,包括大赛情况总结、重点/亮点介绍、比赛照片等内容。以上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于3月19日(星期五)前寄送至市科技局。
四、申报流程:
1、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市科技局组织专家现场审核;
3.市科技局审核后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下达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