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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5年度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5-01-1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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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省属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增强省属科研院所的综合实力,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省属科研机构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3〕28号)设立资金稳定支持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发展。
一、项目类型
2025年度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项目包括自主选题项目和竞争性项目两类。
二、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为福建省现有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三、重点支持方向
(一)自主选题项目重点支持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结合自身职责定位和技术积累,开展符合本单位公益职能定位,代表学科发展方向,体现前瞻布局以及所属行业基础性、支撑性、应急性的研究;支持有利于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青年创新人才培养、推动省内外协同创新的科研项目。其中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自主选题项目经费中200万元用于支持编制“十五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研究。
(二)竞争性项目分设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农业科技、社会发展科技和创新战略四个领域。各院所参照本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引导性项目以及创新战略研究自主选题项目的重点支持领域及方向自拟题目开展研究。项目研究内容需专章提出可供政府部门决策参考的、促进我省该领域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举措。
四、申报要求
(一)总体要求
1.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2.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实际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同期基本科研专项中自主选题项目、竞争性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只能择一申报。
3.自主选题项目申报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年,起始时间为2025年5月1日,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2028年4月30日。竞争性项目分别参照引导性项目和创新战略研究自主选题项目的研究时间。
4.在项目结束时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延迟退休后的法定退休年龄。
(二)分类要求
1.自主选题项目:(1)各院所依托已有的科研资源和优势,围绕自身职能定位和基本研发方向开展自主选题研究。各院所应通过严格管理,避免低水平、重复性项目的申报。(2)加大对青年科研人员的支持:原则上各院所推荐的自主选题项目中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比例不低于40%。(3)各院所的2025年自主选题项目经费额度见表一。
2.竞争性项目:(1)各院所可自由选择申报4类竞争性项目的总数不超过5个,若仅申报创新战略类的,申报总数不超过8个。省农科院在推荐总数不超过70个的范围内,所属研究所竞争性项目申报指标可统筹使用。(2)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类、农业科技类、社会发展科技类每个项目申请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创新战略类每个项目申请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
五、申报程序
(一)自主选题项目
自主选题项目由各院所自行组织评审。自主选题项目及单个项目资助额度必须经科研院所学术委员会集体审议推荐,在院所范围内公示(涉密项目除外)并报省科技厅备案。
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选择“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表单及项目指南代码网上填报提交申报材料。由各院所主管单位(高等院校、省直有关单位等)通过“省级项目推荐模块”进行内部审核,网上归口推荐。各院所在线打印项目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经主管部门盖章后和公示材料一并报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二)竞争性项目
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申报管理─添加项目申请书─选择“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竞争性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
各院所主管单位通过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流程进行内部审核,将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格式下载网址:http://xmgl.kjt.fujian.gov.cn/)一式1份寄送我厅政策法规处,逾期不再受理(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不需报送)。
2025年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项目申报代码表
业务处室 |
计划类别 |
项目类型 |
优先主题 |
代码 |
政策法规处 |
公益类计划
|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 |
自主选题项目 |
2025R1101 |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竞争性项目) |
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 |
2025R1102 |
||
农业科技 |
2025R1103 |
|||
社会发展科技 |
2025R1104 |
|||
创新战略 |
2025R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