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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关于加强重点工业园区建设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19-05-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建立市领导分管机制 
(一)对重点工业园区实行市领导分管制度。具体安排如下:市委常委、福清市委书记王进足负责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元洪投资区、江阴工业集中区、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飞负责临空经济区、滨海工业集中区;市委常委、仓山区委书记蔡战胜负责金山工业园;市政府副市长杭东负责福州台商投资区;市政府副市长许南吉负责青口投资区、罗源湾经济开发区、连江可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党组成员刘卓群负责福州高新区、福州软件园。 
(二)分管市领导的主要职责: 
推动市委、市政府关于园区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细落实,重大项目带队开展招商引资,落实“一企一议”机制,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统筹协调解决园区规划、建设、招商、融资等方面工作。 
向市委推荐担任工业园区主要领导的干部人选;提出园区市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意见。 
二、财政支持政策 
(一)园区内产生的各项收益(含建安税收、企业税收地方留成及非税收入等部分)全额返还,园区外迁入的企业除所得税外其他税收按属地征管,园区内产生的海域使用金涉及市县两级分成部分全额返还。 
(二)园区规划范围内所有土地出让收益及市级涉及园区土地出让金收益部分,全额返还园区用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三)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新增贷款利息,由福州市、园区所在地两级财政各给予50%贴息,到期建设资本金由园区土地收益和园区税收解决,不足部分按市政府既定政策执行。 
(四)每年省政府安排给市本级新区建设的地方政府债券主要用于支持重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五)依托福州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基金以及拟设立福建两翼发展投资基金等政府引导基金,通过市场化导向,企业化运作,重点投向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产业大项目、好项目等领域,其中,新区基金及两翼基金基础设施子基金对接规模不低于30亿元,产业类政府引导基金以及市技改基金对接规模不低于50亿元。 
(六)对部分重大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研究解决。 
三、人才向园区倾斜 
我市新引进的博士生向重点工业园区倾斜。对园区紧缺的人才,鼓励通过社会化招聘、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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