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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火炬高新区专精特新工业企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100万元-500万元技术改造补助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5-02-2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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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为落实好《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工信规〔2024〕1号)中第四章第五条第5点“加大数字化转型技改补助”,以及《厦门市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厦府办规〔2024〕11 号)中的第3条款“鼓励实施技术改造”政策条款内容,厦门火炬高新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二、申报对象
1.有效期内的高新区专精特新工业企业,含专精特新中小工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工业企业、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工业企业,且在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上注册地所属区域为“火炬管委会”。(以下简称“专精特新工业企业”)
2.高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试点企业须在厦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立项数字化改造项目,且在平台上企业所属区域为“火炬高新区”。(以下简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
三、补助标准
高新区对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工业企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在年度内实施设备投入100万元-500万元的技术改造(含智能化技术改造),按不超过年度设备投入的10%予以补助。
补助资金受年度财政预算总额控制,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年度设备投入的10%。若年度财政预算不足,高新区将、综合考量年度财政预算规模等情况下调补助比例。
四、补助范围
企业年度总设备投入金额100万元-500万元的政策补助范围、申报程序、核算原则、受理审核要点等事项,参照当年度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等相关文件执行,但设备投入补助范围不含用于生产活动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方案、工业软件、智能制造控制系统等技术性投入。
五、申报条件
(一)符合第二条申报对象的企业或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经营和纳税的高新区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企业在市域范围内的工业用地上实施的增资扩产项目。
3.企业年度已付款不含税设备购置发票金额须在100万元以上(含)且500万元以下(不含)。
4.企业不属于厦门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和厦门市信用管理平台披露的联合惩戒对象,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名单通过公安机关扫黑办背景审核。
(二)本条款若与下列政策相关条款存在相同、类似或重复时,不得重复享受:
1.高新区的其它扶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协议约定扶持政策;国家、省、市级政策中要求高新区承担资金配套或分担的部分)。
2.企业所在行政区的相关政策(含高新区与各区共同承担资金的政策)。
六、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申报受理。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根据申报指南发布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申报指南、申报通知等相关要求向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二)初审。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审,重点审查申报项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形成初审意见,可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协助审查。
(三)现场核查。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组织对通过初审的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可根据需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协助核查),形成现场核查意见。核查内容主要包括:核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核查项目设备投入项目相关票据、资料,核定项目实际投入;核实项目设备的建设、安装、使用等情况。
(四)信用查询及涉黑涉恶信息比对审核。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区通过厦门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和厦门市信用管理平台,查询申报企业是否为联合惩戒对象、安全生产(消防)严重失信主体,并对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进行涉黑涉恶背景审核。
(五)设备查重。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核查拟补助设备是否拆分、重复申报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企业研发费用补助资金等专项优惠政策后,并报相关行政区查重。
(六)公示。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将研究确定拟补助的企业及项目,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按规定办理企业或项目补助资金拨付手续(按整万元金额拨付,不四舍五入)。
七、相关事项
(一)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技改补助有效期与《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工信规〔2024〕1 号)一致,专精特新工业企业技改补助有效期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办规〔2024〕11 号)一致。
(二)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每年在火炬高新区官方网站发布政策申报通知,申报起止日期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企业提交的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清楚(原件备查),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按序装订,一式一份。
(四)享受本政策扶持的企业,须承诺自首次申领年度起5年内不得迁出高新区,否则返还全部扶持款项。
附件:
1.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工信规〔2024〕1号)
2.厦门市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厦府办规〔2024〕11 号)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