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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及各区针对企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奖励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25-03-1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赛事介绍
大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主办,实施国、市、区三级赛事联动机制,是各区(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前海管理局、高校举办的各预选赛的晋级通道。大赛分为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七个行业,重点关注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设立网络与通信、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显示等28个二级分类,在晋级获奖、创业资助、资源对接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参赛条件
大赛按企业组和团队组分别进行比赛:
1、团队组
1.在本届大赛截止报名日前尚未在深圳或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含2人);
3.计划赛后1年内在深圳或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成立企业;
4.参赛项目中的产品、技术、专利无产权纠纷;
5.未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2、企业组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在深圳或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企业;
3.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4.未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参赛规定
1.同一参赛选手或同一项目不得在各预选赛重复报名;
2.团队组报名参赛时,团队名称、项目名称不得出现“公司”字样;
3.大赛组委会制订大赛《报名须知》,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承诺。如出现以下情形的,视为自动放弃深创赛一切权益(包括赛事奖金、荣誉、创业资助及其他政府支持):
(1)参赛项目不属于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七个行业的;
(2)参赛企业无知识产权;
(3)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不归属参赛队伍,有产权纠纷,所提供参赛资料作假的;
(4)参赛企业或团队是各预选赛承办机构的投资企业或被投企业的;
(5)参加深创赛所有比赛及国赛时,所有入围企业和团队逾期未到场签到或未按要求准备好相关参赛资料的;
(6)获奖选手未按有关要求提交领奖材料或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


各区优惠政策补贴

2025年深圳市及各区创新创业大赛奖励政策汇总

地区

项目

申报条件

资助标准

深圳市

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内赛)获奖奖励

设立奖金,给予获奖者奖励(团队组当年给予50%奖金,一年内在深圳成立企业的给予50%奖金)

大赛总奖金1020万元。其中,行业决赛奖励名额设定为72名,奖金总额960万元;深港澳高校预选赛奖项,奖金总额60万元。选手获得不同奖项时,奖金可同时获得。

创业资助(取消)

参赛企业资助项目的申请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在参赛时注册时间不满5年;
(二)参加上年度深创赛并晋级半决赛及以上,或者参加省赛并获奖;
)申报项目与参赛项目名称一致,且项目负责人应当是参赛项目负责人或者核心成员;
(四)申请单位为深创赛参赛企业的,上一年度的销售收入应当不超过2亿元。参赛团队资助项目的申请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参加上两年度深创赛且晋级半决赛及以上,或者参加市赛并获奖;
(二)在深圳市依法注册企业,企业注册时间应当在当年比赛截止报名日期之后,参赛项目负责人或者至少1名核心成员应当是该企业股东;
)申报项目与参赛项目名称一致,且项目负责人应当是参赛项目负责人或者核心成员;
(四)作为企业股东的参赛项目负责人或者核心成员与其他参赛项目人员之间就申请资助达成一致。

(一)单个参赛企业资助项目资助额不超过100万元;参加省赛获奖且获得省科技计划资助
的项目,我市资助额度不超过省资助额度,且不超过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的50%。
(二)单个参赛团队资助项目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

鳃鹏青年创新创业项目资助申报(2025新政策)

从深圳科技主管部门获悉,鳃鹏青年创新创业项目资助申报即将开始,深圳通过馄鹏青年创新创业行动”为全球青年人才搭建广阔舞台,创业者最高可获100万元研发资助。本次行动聚焦“青年眠鹏项目”等内容,构建“事前培育+事后资助”的全链条支持体系。青年鳃鹏项目将采取“先入库,后支持”工作机制,支持青年创业者“闯深圳、创未来”,最高可获100万元研发资助,并可香加享受人才政策、办公场地、科技金融等后续支持,全方位助力青年创业者扬帆起航,深圳计划把整座城市打造成青年创新创业的孵化器和新质生产力的创新策源地。

 

罗湖区

深圳创新创业大赛罗湖预选赛暨第八届罗湖区大梧桐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奖励

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

大赛共设置24个奖项,分为企业组与团队组各12项,奖金共52万元。其中企业组、团队组均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奖金分别为6万元、4万元2万元、1万元。
未来产业赛同样设置了24个奖项,奖金共50万元,其中企业组、团队组均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奖金分别为5万元、4万元、2万元、1万元一等奖还可额外获得中欧创新医药与健康研究中心提供的400小时实验室使用权。

引进创赛获奖企业或上榜企业扶持

对新引进在各级政府部门、高校或其它权威机构等组织的创赛或评选中,获奖的企业或团队

经第三方评审,对其自用办公场地租金给予最高100%扶持,年扶持金额最高150万元,扶持时间三年,扶持期满后,再次通过第三方评审的,延长扶持三年;并按每平方米800元给予一次性装修扶持,最高100万元。

福田区

第十六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暨福田区第九届成果转化双创赛获奖奖励

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

上一年度在国家、省、市创赛中获奖且落户福田区的科技企业,最高可获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获得融资的国家、省、市创赛获奖企业,可按照上年度融资金额的5%获得支持,最高100万元。

南山区

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落户支持计划

(一)上年度在国赛中获一、二、三等奖、五十强,且注册地位于南山的企业或获奖后落户南山的团队。
1.参赛企业注册地在南山区的;
2.参赛企业注册地不在南山,获奖后1年内迁入南山区的;
3.参赛团队核心成员作为法定代表人,在南山注册成立公司的;或参赛团队核心成员作为股东且占股总额超过50%以上,在南山注册成立公司的。
(二)上年度在市赛中获一、二、三等奖,且注册地位于南山或获奖后落户南山的企业。
1.参赛企业注册地在南山区的;
2.参赛企业注册地不在南山,获奖后1年内迁入南山区的。

对上年度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中获一、二、三等奖、五十强,且注册地位于南山的企业或获奖后落户南山的团队,对应一、二、三等奖、五十强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以下简称“市赛”)中获一、二、三等奖,且注册地位于南山或获奖后落户南山的企业,对应一、二三等奖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同一项目在多级比赛获奖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奖励,资助金额受区科技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创业之星大赛支持计划

(一)单项奖将一次性进行发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行业赛奖、悬赏挑战赛奖、市外赛奖、揭榜赛奖、国际赛奖、总决赛奖奖金将一次性进行发放:
1.成长企业组参赛企业实际经营地在南山区的;
2.成长企业组参赛企业实际经营地不在南山,获奖后1年内须在南山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
3.初创团队组参赛团队核心成员作为法定代表人,获奖后1年内在南山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或初创团队组参赛团队核心成员作为股东且占股总额超过50%,获奖后1年内在南山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
4.经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组委会确认的境外获奖团队或个人,根据组委会的统一要求一次性发放,原则上由赛事承办机构代替项目代领,需提交授权委托书等文件。
(三)对于申报前未在南山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获奖项目,行业赛奖、悬赏挑战赛奖、市外赛奖、揭榜赛、总决赛奖奖金分两部分进行发放:
1.获奖后发放总奖金的50%。
2.获奖后1年内在南山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再发放总奖金的50%。
(四)对于申报前已在南山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但拨付前已停止在南山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获奖项目发放总奖金的50%
(五)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每个获奖企业及团队奖励金额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1.行业赛奖(成长企业组、初创团队组)
成长企业组:一等奖一名(奖金:15万元/名),二等奖二名(奖金:10万元/名),三等奖三名(奖金:8万元/名)。
初创团队组:一等奖一名(奖金:10万元/名),二等奖二名(奖金:5万元/名),三等奖三名(奖金:3万元/名)。
2.是赏挑战赛奖(初创团队组)
等奖一名(奖金:10万元/名),二等奖一名(奖金:5万元/名),三等奖一名(奖金:3万元/名)。
3.国际赛奖(初创团队组或个人)
等奖一名(奖金:10万元/名),二等奖二名(奖金:5万元/名),三等奖三名(奖金:3万元/名)。
4.市外赛奖(初创团队组)
等奖一名(奖金:10万/名),二等奖二名(奖金:5万/名),三等奖三名(奖金:3万/名)
5.总决赛奖(成长企业组、初创团队组)
成长企业组:一等奖一名(奖金:20万元/名),二等奖二名(奖金:15万元/名),三等奖三名(奖金:10万元/名)。
初创团队组:一等奖一名(奖金:15万元/名),二等奖二名(奖金:10万元/名),三等奖三名(奖金:6万元/名)。
6.单项奖(企业组)
对赛事举办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进行奖励,设置优秀赛事服务机构奖十名(奖金:3万元/名)。

宝安区

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奖励

申报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奖励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且申领奖励资质在有效期内。

(一)奖项设置
大赛设立奖金总额1000万元,给予获奖者奖励。如企业或团队同时获得宝创赛、深创赛、国赛一二三等奖名次,可同时获得相应的奖金奖励及配套奖励。行业决赛奖项:
【企业组】
等奖1名,每个奖金30万元(证书)二等奖2名,每个奖金20万元(证书)
三等奖3名,每个奖金10万元(证书)
【团队组】
等奖1名,每个奖金20万元(证书)
二等奖1名,每个奖金15万元(证书)
三等奖1名,每个奖金10万元(证书)产业挑战赛奖项:
等奖1名,每个奖金10万元(证书)二等奖1名,每个奖金8万元(证书)三等奖1名,每个奖金5万元(证书)
(二)配套政策
1.在第十六届深创赛行业决赛获得一二三等奖且在宝安注册的项目,给予配套奖励分别为15万、10万、5万。
2.在第十三届国赛行业总决赛获得一二三等奖且在宝安注册的项目,给予配套奖励分别为50万、35万、25万。
3.获奖企业且在宝安注册将优先获得宝安区政府创业支持,如:创业辅导、政策辅导、银行授信等。

宝安区创新创业大赛海外博创赛

申报创新创业大赛落户项目奖励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且申领奖励资质在有效期内。

大赛设置“百万奖金包”,一二三等奖可与创新奖雪加,单个项目最高可获得40万元人民币奖金。
博创赛:
等奖:20万元(1名)二等奖:15万元(2名)三等奖:10万元(3名)
挑战赛:创新冠军:20万元(1名)

龙岗区

创新创业赛事获奖扶持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获得国家、省、市及龙岗区科技部门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前三等次,获奖两年内在龙岗区实际运营的企业。3.在龙岗区落地且正常运作。

1.对获得国家级赛事前三等次的,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奖补。
2.对获得省、市级赛事前三等次的,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补。
3.对获得区级赛事前三等次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助。
4.同一项目获得多级奖项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差额扶持。以获奖证书及企业落户的佐证材料为准。

盐田区

深圳创新创业大赛盐田区获奖资助

(1)区外项目须在获奖之日12个月内注册盐田区,且申请日期须在获奖之日24个月以内;
(2)申请日1年内缴纳员工的社保大于等于36人次*月,对应的银行工资流水大于等于36人次*月;
3)团队组申请落地奖,获奖团队成员在企业股份大于等于50%;
(4)获得属地奖或落地奖企业,3年内注册地迁出盐田区的,须全额退还属地奖或落地奖;
(5)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将实地考察属地奖或落地奖。

(一)企业组:
一等奖1名,5万元参赛奖+15万元属地奖(或落地奖)+证书。二等奖2名,5万元参赛奖+10万元属地奖(或落地奖)+证书。
三等奖3名,5万元参赛奖+5万元属地奖(或落地奖)+证书。
企业组参赛奖总额为30万元,属地奖(或落地奖)总额为60万元。
(二)团队组:
等奖1名,5万元参赛奖+15万元属地奖(或落地奖)+证书。
二等奖1名,5万元参赛奖+10万元属地奖(或落地奖)+证书。
三等奖1名,5万元参赛奖+5万元属地奖(或落地奖)+证书。
团队组参赛奖总额为15万元,属地奖(或落地奖)总额为30万元。

龙华区

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资助

(一)企业组项目需在申报奖励前,在龙华区内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团队组项目需在获奖后一年内,申报奖励前在龙华区依法注册企业,并办理税务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参赛项目应为此新注册企业的主营项目之一,参赛项目的知识产权亦归属此新注册企业;
(二)在上年度的科技部火炬中心主办的中国创新创业赛事(国际级、国家级、省市级、区级(仅适用通过龙华赛区参赛并获奖的项目)中获得前三等次;
)同一主体因同一事由享受过任何区级(含以上政策扶持奖励或支持的,不再重复享受此政策。
(四)申请单位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情形。

获得国际、国家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子获奖单位100、80、60万元的奖励;获得省市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获奖单位80、60、50万元的奖励;获得区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获奖单位50、30、20万元的奖励(仅适用通过龙华赛区参赛并获奖的项目)。同一项目在多级比赛获奖的,按最高奖励金额进行奖励(不重复资助)。
奖励分批发放,获奖后落户龙华区或注册地已在龙华区的:首次拨付奖励总金额的40%第二次拨付资金应在首款拨付六个月后,企业正常经营且注册地仍在龙华区内,经核查通过后方可拨付。

坪山区

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创新创业大赛项目

1、在坪山区依法注册、开展经营活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资金拨付前,申请单位在坪山区缴纳社保人数不少于1人;
2、获得国际、国家级比赛前三等次的企业或项目,分别给予获奖单位最高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产业空间相关开支资助;获得省市级举办的比赛前三等次的企业或项目,分别给予获奖单位最高60万元、40万元、20万元的产业空间相关开支资助;获得区级比赛前三等次的企业或项目,分别给予获奖单位最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产业空间相关开支资助。对获得总决赛和行业赛前三等次的项目按照同等标准给予奖励,同一项目在多级比赛获奖的,按最高级别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已获得奖励后又获高一层次的奖项,按相应差额予以奖励;
3、申请单位需提交产业空间相关支出专项审计报告,主要包括租金、水电、物业和装修费等,产业空间相关支出产生时间为2023年、2022年、2021年,相关支出发生地须在坪山区。此申报需进行现场核查;
4、经审计的产业空间相关开支高于相应标准奖励额的,按相应标准奖励额给予资助;经审计的产业空间相关开支不高于相应标准奖励额的,按实际发生的产业空间相关开支予以资助;
5、获奖企业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时间不超过三年,获奖项目须以企业主体形式在获奖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团队新注册成立的企业或作为依靠单位的企业可以是从区外迁入的;
6、获奖团队新注册企业的,其核心团队成员之一必须为企业法人或负责人或企业自然人持股排名前5的股东;
团队依靠单位为企业的,其核心团队成员必须是该企业的股东或与该企业存在劳动用工关系(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凭据为准);
7、国际级比赛须经深圳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备案,国家级比赛是指国家行政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省级比赛是指各省级政府主办或承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市级比赛是指各市级政府主办或承办的创新创业比赛,区级比赛是指由坪山区政府主办或承办的创新创业大赛;
8、本款资助不得与(支持企业研发)重复申报。

双创大赛产业化项目落地支持。对获得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和行业赛前三等次且在区内经营的企业或获奖后落户区内的项目,予以最高100万元的产业空间相关开支资助,同一项目在多级比赛获奖的,按照更高层次奖励金额进行差额奖励。

光明区

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光明区预选赛奖励扶持

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前三名

1.行业决赛奖金(最高不超过204万元)
按行业决赛成绩排名高低,顺位选取各行业决赛(共4场)的前三等奖(企业组和团队组分开)给予奖励,企业组前三等奖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奖金奖励,团队组前三等奖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奖金奖励。待获奖名单公示期结束后,将奖金全额汇入获奖企业/团队账户。
2.未来产业奖(共计10万元)
根据行业决赛评分进行评选,光明区重点关注的合成生物、脑科学与脑机工程产业按分数排名,分别给予第一、第二、第三的参赛项目5万元、3万元、2万元的奖金奖励。待获奖名单公示期结束后,将奖金全额汇入获奖企业/团队账户。
3.最佳组织单位奖励(共计3万元)
依据征集项目情况、举办活动效益等,评审出3家最佳组织机构单位奖,颁发奖杯,并给予1万元的奖金奖励,共计3万元。
政府配套政策
1.对于本次大赛落户光明区的优秀项目,除奖金奖励之外,增加扶持政策的支持力度,提供落地补贴。具体可参见《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2.参赛项目在国家级、市级大赛中每晋一级,均可获得深圳市相应支持(国赛、市赛奖金、创业资助)。

国内外高水平人才团队创新创业资助

对在科技主管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并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一年以上的企业

对在科技主管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并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一年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其期中,对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前三等次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市级创新创业大赛行业决赛前三等次的企业或团队,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区级创新创业大赛行业决赛前三等次的企业或团队,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同一项目在多级比赛获奖的,按最高奖励金额进行差额奖励,资助金额不考虑地方财力贡献。

大鹏新区

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奖励

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前三名

大鹏新区预选赛赛区总奖金合计为131万元,共设置一二三等奖16个,其中企业组设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奖金分别为15万元、10万元、8万元团队组设-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奖金分别为10万元、8万元、5万元(对于未落户大鹏的参赛企业或团队,分为两笔发放,落户前先行发放总奖金的20%,落户后再发放总奖金的80%)。

前海合作区

前海港澳青年就业创业-青创大赛奖励

参加前海粤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总决赛或分赛区奖项

在前海粤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总决赛获得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的团队,分别按照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给予奖励;在大赛分赛区获得金奖、银奖、铜奖的团队,分别按照10万元、8万元、5万元给予奖励。奖励分比赛结束、在前海合作区设立企业两个阶段平均拨付。

深汕合作区

深汕特别合作区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奖励

获奖名单公示期结束后,将奖金全额汇入获奖企业/团队账户;企业/团队在深汕特别合作区落地并实际运营满半年后再将给予二次奖励。

分别给予汽车行业及汽车供应链上下游、乡村振兴2介赛道,汽车企业组和团队组分别决出一、二、三等奖各1名;乡村振兴组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共10名,均分别按照10万元、4万元、2万元给予奖励,奖金合计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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