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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开展《思明区2025年一季度惠民惠企十条措施》批零业、商务服务业、餐饮业条款申报
发布时间:2025-01-2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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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各有关企业:
根据《思明区2025年一季度惠民惠企十条措施》(厦思发改〔2025〕2号),我局负责开展助力商贸业做大做强、鼓励商务服务业发展壮大、扶持餐饮特色发展条款兑现工作,现发布申报指南,请按照申报指南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思明区2025年一季度惠民惠企十条措施》批零业、商务服务业、餐饮业申报指南
思明区商务局
2025年1月21日
《思明区2025年一季度惠民惠企十条措施》
批零业、商务服务业、餐饮业申报指南一、申报时间
2025年4月18日-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二、兑现流程
1.在线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思明e企通服务平台填报信息并根据“申报、上传材料”清单上传材料(网址https://vip.smdata.com.cn:57676/#/home)。
2.审核兑现。各街道初审,思明区商务局委托第三方审核并复核后报思明区政府审批,在思明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企业提交收款收据,思明区商务局拨付奖补资金。
三、奖励项目
(一)助力商贸业做大做强
1.奖励对象及标准。批发零售企业2025年一季度综合发展质效达10亿元(含)且增速不低于20%(含)、达20亿元(含)且增速不低于15%(含)、达50亿元(含)且增速不低于10%(含)、达100亿元(含)且增速不低于8%(含)的,按其2025年一季度综合发展质效同比增量的0.3‰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封顶 100 万元。(综合发展质效:按企业批发零售综合销售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利润、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四项指标分别按85%、5%、5%、5%比重加权合计。批发零售综合销售额=网络零售额*4+(零售额-网络零售额)*3+(销售额-零售额))。当期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为0的不予奖励。
2.申报、上传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①2025年3月E204-1统计报表(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表);
②2024年一季度202-1表(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
③2025年一季度202-1表(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
④2025年一季度E203表(财务状况表);
⑤思明区商贸企业奖励金申报承诺书;
⑥ 思明区商贸经营企业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经营承诺书。
(二)鼓励商务服务业发展壮大
1.奖励对象及标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不含旅游业)、居民服务业企业2025年1-2月综合发展质效增速不低于15%(含)的,按其2025年1-2月综合发展质效增量,每3000万元奖励6万元,单家企业封顶200万元。(综合发展质效:按企业营业收入、研发费用、营业利润、职工薪酬四项指标分别按85%、5%、5%、5%比重加权合计)。当期职工薪酬为0的不予奖励。
2.申报、上传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①2025年2月F203统计报表(财务状况表);
②思明区商贸企业奖励金申报承诺书;
③思明区商贸经营企业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经营承诺书。
(三)扶持餐饮特色发展
1.奖励对象及标准。餐饮商户2025年一季度综合发展质效增速不低于7%(含)的,按其2025年一季度综合发 展质效增量,每1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单家企业封顶20万元。(综合发展质效:按企业营业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利润、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四项指标分别按85%、5%、5%、5%比重加权合计)。当期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为0的不予奖励。
2.申报、上传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①2025年3月S204-1统计报表(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表);
②2024年一季度202-1表(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
③2025年一季度202-1表(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
④2025年一季度S203表(财务状况表);
⑤思明区商贸企业奖励金申报承诺书;
⑥思明区商贸经营企业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经营承诺书。
思明区商务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