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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2020年度现代商贸物流服务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高管人才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3-1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支持事项及标准
(一)在长寿区新(2019年之后含2019年)登记注册的年纳税总额200万元(含)以上的商贸物流企业的高管人才(每个企业5人以内),前2年参照核定企业高管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按100%给予补贴,第3至5年参照企业高管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按50%给予补贴。非独立法人机构减半执行。
(二)在长寿区新(2019年之后含2019年)登记注册的商贸物流企业,年纳税总额2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高管人才(每个企业5人以内)在长寿购买个人商品住房的,参照其购买商品住房(每人限一套)缴纳的契税区级留成部分,按100%给予补贴。非独立法人机构减半执行。
二、申报主体
符合《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现代商贸物流服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长寿府发〔2019〕9号)文件精神的商贸物流企业。
三、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一)企业提交当年经税务部门核定的纳税证明(附件1);
(二)企业提交当年经税务部门核定纳税申报表;

(三)企业提交当年核定企业高管人才纳税情况;


四、申报时间

4月15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