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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24年第二批科技保险保费扶持

发布时间:2024-09-0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上一年度购买经区科技创新局备案的科技保险产品。
(三)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入驻区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在孵科技企业。
(四)以保险合同、支付凭证等材料为准。

二、扶持标准
1. 给予不超过实际缴纳保费的50%、单笔最高20万元补助。
2. 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三、申请时间
第一批:2024年5月6日-5月28日(截至18:00)
第二批:2024年9月2日-9月23日(截至18:00)

四、申请材料
1. 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2. 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 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5. 有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验原件)(孵化器入驻企业不用提供);
6. 与孵化器签订的入孵协议、房租租赁合同(自入孵开始到目前为止)(高新企业不用提供)

7. 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包括保险单、投保明细、约定清单、保费收款通知书等)、银行付款回单、发票

注: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申报通过后,下载带水印的申报书,用A4纸正反面打印,首页附目录,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项目名称及企业名称,提交一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五、申报要点
1. 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为非规模以上企业且未曾填报过统计信息的,请在项目申报的同时向所在街道-经科办-统计办填报基础信息。
2. 若申报期间,营业执照信息有变更,需要上传新的营业执照和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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