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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山区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专精特新企业奖励项目

发布时间:2024-05-2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培育一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运行质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专精特新企业,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南山区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对注册地位于南山区或迁入南山区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二、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免申即享类项目,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三、资助标准
对辖区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针对2023年5月以来,已获得我区“专精特新企业奖励项目”奖励的企业,按照“补差”原则给予差额部分奖励。
四、资助条件
(一)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被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到本项目开通申报日仍在有效期内。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五、资金拨付流程
本项目属于免申即享类,资金拨付流程具体如下:
(一)企业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进行确认信息;
(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企业确认情况拟定项目资助计划;
(三)区统计局对申报企业在地统计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主体的注册情况、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四)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将项目资助计划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再按照相应审核程序提交审批;
(五)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资金拨付材料
本项目属于免申即享类,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无需提交《项目申请书》等申报材料,只需按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求的时限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确认即可(未注册“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首次登录须完成注册)。
七、时限要求
2024年5月24日——2024年6月6日。
八、其他事项
接受本项目资助的企业应保证其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的项目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资助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本资金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附则
本规程由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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