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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促进住房和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措施——优秀物业管理项目

发布时间:2024-05-2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南山区住房和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南山区促进住房和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对区级物业服务评价中评价较好,且能够做好2023年度信息报送、安全生产、环境卫生、信访维稳、老旧小区管理和党组织成立情况等工作的住宅项目(住宅小区、城中村、军产房、小产权房)进行综合评分,对得分在前20%的在管物业项目分档进行资金奖励,得分在前5%(含)的,每个项目奖励15万元,得分在5%-15%(含)的,每个项目奖励10万元,得分在15%-20%(含)的,每个项目奖励8万元。
二、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免申即享类项目,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三、评分标准  
(一)物业服务评价
此项考核最高分为40分,根据2020年至2023年区级物业服务评价得分分档进行赋分。若重复评价,取最高分进行赋分。    
(二)环境卫生工作
此项考核最高分为15分,各项目直接获得基础分8分。根据各项目因环境卫生获得区住建局、城管局、街道办等书面表扬或通报批评、被区住建局发出《整改通知书》、《整改提醒书》等情况,进行加减分。
(三)安全生产工作
此项考核最高分为15分,根据2023年区住房建设局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分档进行赋分,2023年未被安全检查的项目直接获得基础分8分。根据各项目被市区有关部门通报表扬或批评、被区住建局发出《整改通知书》等情况进行加减分。
(四)信访维稳工作
此项考核最高分为15分,各项目直接获得基础分15分。根据各项目在广东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南山-民意速办等平台中出现投诉事项、被区住建局因信访事件约谈的、被发出《提醒函》和《整改函》等情况进行扣分。
(五)日常信息工作
此项考核最高分为15分,各项目直接获得基础分15分。根据各项目在AIM平台反馈信息情况、参加行业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开通共管账户、在微信公众号“深圳市物业管理公众服务”绑定物业项目负责人信息等情况进行扣分。
(六)老旧小区管理
根据小区物业管理费收费情况进行加分。
(七)党组织情况    
根据企业、项目是否建立党组织等情况进行加分。
四、参选条件
(一)本项目资金资助的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2.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区住建局相关工作。
(二)住宅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2023年度受到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办行政处罚的;
3.物业企业无故不参加区住建局约谈的;
4.物业管理费(含增值服务费)在6元及以上的。
五、资金拨付流程
本项目属于免申即享类,资金拨付流程具体如下:
(一)企业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进行确认信息;
(二)区住建局根据企业确认情况拟定项目资助计划;
(三)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主体的注册情况、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四)区企业服务中心将项目资助计划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区住建局再按照相应审核程序提交审批;
(五)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区住建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资金拨付材料
(一)本项目属于免申即享类,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无需提交《项目申请书》等申报材料,只需按照区住建局要求的时限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确认即可(未注册“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首次登录须完成注册)。
(二)物业服务合同或在管项目证明、物业管理费证明、建立党组织证明等材料,以区住建局2024年1月2日在AIM平台导出的数据为准。
七、申报时间
自2024年5月27日9:00起至2024年5月31日18:00止。八、其他事项  
(一)接受本项资助的项目应保证其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的项目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资助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本资金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此次奖励资金拨付给物业企业,奖励资金到账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在一个月内将奖励资金按照最终公布的优秀物业项目名单发放给获奖项目。优秀物业服务项目的奖励资金属于项目所有,不属于业主共有资金。其中奖励资金的50%用于对一线工作人员(含自聘、外聘等所有项目工作人员)的奖励,50%用于项目物资的保障、项目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以及维护项目和谐稳定等公共服务事项。奖励资金应在拨付当年使用完毕。    
九、附则
本操作规程由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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