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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山区促进低空经济发展专项扶持措施--支持低空产品入围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目录项目

发布时间:2024-08-0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政策内容
对入围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采购、认证、成果推广等目录的产品(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产品),按照每个目录产品10万元,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南山区促进低空经济发展专项扶持措施》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注册登记、实际经营、税务关系在南山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的企业或机构。
2.申报单位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4.本项目不得与前海合作区制定的同类性质扶持政策重复申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四、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五、办理流程
(一)申报主体登陆“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网上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区企业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单位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
(三)区发展改革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复核;
(四)区发展改革局编制项目资助计划;
(五)区统计局对申报企业在地统计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主体的注册情况、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六)区企业服务中心将拟资助计划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区发展改革局再按照相应审核程序提交会议审议;    
(七)经审议后,由区发展改革局直接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八)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区发展改革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所需材料
(一)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在线填写《深圳市南山区促进低空经济发展专项扶持措施——支持低空产品入围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目录项目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四)申报单位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上传税务系统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事业单位除外);
(五)上一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六)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产品被纳入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公示发布的采购、认证、成果推广等目录(警用装备、安全应急、交通运输等应用领域)的相关证明材料,对于采购产品,还需提供采购票据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七)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备注:本项目无需提交纸质件
七、申报时间
2024-08-05 09:00至2024-08-3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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