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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19-2020年度省(企业)重点实验室

发布时间:2019-11-0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摘要
学科类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对象为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申报时其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必须明确集中,并突出优势和特色,并统一按照“福建省XXX(核心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命名。
主要申报条件
申报建设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对象为省内注册并拥有独立科研实体且年主营收入3亿元以上的行业龙头企业。
(二)有明确的研究方向,符合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战略目标,从事应用基础研究,并具有开展学科前沿、交叉领域研究的能力。 
(三)具有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科研队伍年龄结构与知识结构合理。固定科研人员总数应在20人以上。 
(四)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在省内能引领同类行业发展,具有承担国家或省级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近三年内主持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及横向科研项目10项以上;主持制定行业(地方)标准;拥有获奖成果或授权发明专利。 
(五)具有较好的科研实验条件,科研集中用房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拥有仪器设备总价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 
(六)依托一级法人单位,且已正常运行二年以上;依托单位及其业务主管部门在申报前三年连续投入建设与运行经费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
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申报受理─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选择申报的指南代码-填写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指南代码:2019ZDSYS0202)─填报申请书─上传佐证材料附件。
2.申请书申报受理完成后,申报用户在线打印申请书,并在封面加盖依托单位公章。
3.市科技局审核申报材料,并进行网上和纸质推荐。
 
(一)应报送的材料
1.《福建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一式9份;
2.反映实验室研究方向、科研能力、人才队伍、硬件条件、建设和运行经费投入情况等佐证材料复印件各一式2份。
(二)申报材料的要求 
1.依托单位在线填报《福建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经形式审查受理完成后,用A4纸正反面在线打印、胶装,申请书字数控制在7000字以内。
2.申请书中填写内容均应有相应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按固定人员清单、仪器设备清单、近三年承担课题情况、近三年获奖情况、近三年获得的知识产权情况、近三年制(修)订被颁布实施的标准情况、近三年发表的论文(论著)情况的顺序,编上页码后装订成册形成附件合订本(格式见附件2)。 
3.依托单位应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申报建设的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必须明确集中,并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按照地球科学、生物科学、工程科学、信息科学、医学科学、化学科学、材料科学、数理科学、其他等9个领域,实行分学科领域申报。 
5.联合建设的实验室,依托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家,且必须有联合建设协议书,并明确主要依托单位,以及各依托单位在实验室建设和运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6.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统一按照“福建省XXX(核心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命名。


厦门市推荐名额五个(已经获批为省级重点实验室的无需再次申报,已获批的市级重点实验室优先推荐)。

在线申报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22日,逾期系统关闭。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