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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开展2021年省重点实验室(学科类)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5-2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省重点实验室(学科类)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科基[2021]4号),现组织开展省重点实验室(学科类)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已建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本次可申报的名单详见附件1),因名额少,一家单位限报1个。
二、请各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附件2)认真组织,据实申报。
三、鉴于我市有申报名额限制,我局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予以推荐。请各申报单位于6月15日(星期二)之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详见附件3和附件4)按顺序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市科技局11楼1106室(word版同时发送至邮箱kjj_gar@xm.gov.cn),逾期不予受理。

四、省科技厅已单独分配名额的单位(厦门大学、华侨大学、中科院城环所、自然资源部海洋三所、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我局不再推荐申报。单独申报并向我局备案的(报送省科技厅的带有水印的纸质申报材料同时报我局1份),如果获得认定,我局将按政策予以资助。


附件:/uploads/allimg/210525/1-2105251RG1108.doc
1.本次可申报的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名单
2.申报条件和要求
3.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学科类)建设申请书(格式)
4.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佐证材料附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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