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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关于2025年保用工促开局若干措施 厦人社〔2025〕11号
发布时间:2025-01-2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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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现2025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24〕12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2025年保用工促开局七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企业用工服务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现结合我市实际,出台2025年保用工促开局若干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企业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
对经各区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春节期间(1月28日至2月4日)连续稳定生产的企业,按其实际生产天数每人每天给予150元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单家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区人民政府制定。鼓励省市重点项目“不停工、少停工、早复工”,对春节期间符合条件的不停工项目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劳务分包等参建单位以及混凝土供应累计5000立方的混凝土等企业予以正向激励;对于一线施工人员分时段予以专项补贴,2025年1月28日至2月4日期间每人每天100元,2025年2月5日至2月12日期间每人每天50元。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工信局、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自贸委、火炬管委会)
二、支持企业招工招才
鼓励企业自主招工招才,对招收初次来厦就业、本市新成长劳动力稳定就业的,给予企业500元/人一次性招工招才奖励。加强省际劳务协作和省内山海协作,组织企业前往主要劳务输出省市开展专场招聘活动,为集中返岗返工劳动者提供“点对点”输转服务。企业派员参加市、区人社部门组织的市外招聘活动可按规定享受50%交通费、住宿费的补贴。鼓励省外劳务输入基地发挥输转劳动力作用,对输送初次来厦且连续缴纳社保3个月(含)以上的劳动力,给予劳务运营机构2000元/人的输送奖励,给予通过年度考核的劳务运营机构5万元运营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
三、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
实施失业保险阶段性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2025年12月31日前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实现稳定就业的,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补贴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对政策实施期限为2024年12月31日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加快审核发放进度,确保在2025年一季度兑现到位。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四、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行动
结合高校毕业生“春季招聘季”,持续开展“留厦来·更精彩”校园引才推介活动和“百城千校万人”云端招聘活动,组织校园招聘、政策宣讲、直播带岗、就业创业指导等多样化配套服务。引导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参加就业见习,每月按规定给予2233元/人的见习补贴。鼓励“就业红娘”提供针对性就业帮扶,对结对帮扶促进离校未就业困难毕业生稳定就业的“就业红娘”,根据帮扶促进人数给予每人最高1000元一次性“红娘”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
五、为外地职工提供暖心服务
充分利用农民工返乡过年集中期,开展“列车招聘”“广场招聘”“夜市招聘”等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开展“平安返厦”活动,2025年1月14日至2月22日期间由原居住地或国内探亲地返厦工作的外地职工,按照返厦地点远近,按“省内3档、省外5档”共8档次标准,给予最低80元、最高450元的定额返程交通补助。开展系列送温暖活动,营造“暖心留人”“欢乐过节”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总工会、妇联)
六、加强困难群体就业援助
举办就业援助活动,为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家门口”就业帮扶,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机会。开展“看得懂算得清办得明”就业援助政策宣传解读和申报指导,丰富“直补快办”“一网通办”工作方式,促进惠民助困政策精准直达。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残联)
七、拓展零工平台就业服务
聚焦春节假日期间文旅、住宿、餐饮、家政、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用工需求,加强零工服务平台岗位归集和发布。发挥全市统一零工平台“厦门零工市场”App、6个零工市场和20个零工驿站作用,为灵活就业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全流程服务。对经评估认定的服务人数多、成效明显的零工市场、零工驿站,给予最高12万元运营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文旅局、妇联)
八、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正常运营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鼓励个体工商户、初创企业吸纳就业,按每吸纳一人给予1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
九、加强劳动者就业权益保障
扎实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落实全链条防控体系。发挥“厦门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中心”作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案件受理、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权益保障服务。持续推广“益鹭保”职业伤害保险,可按天参保,50%保费由财政资金予以补贴,每人每天0.4元,最高赔付可达40万元。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
十、大力开展就业服务活动
举办“就业服务月”活动,持续开展“春风送岗”稳就业保用工、“职引未来”促高校毕业生就业、“真情援助”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暖新护航”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等四大专项行动,组织80余项主题活动,举办超300场招聘会,集中力量开展企业服务和重点群体就业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保用工促开局政策措施,提高企业和劳动者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并及时总结报送好经验好做法。本通知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总工会
202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