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1年“绿色商场”项目申报条件、材料、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福建省2021年“绿色商场”项目申报条件、材料、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1-07-0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 2020-2022 年度“绿色商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0〕41 号),2021 年“绿色商场”项目申报指南明确如下:
一、资金支持方向
支持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实施工作,并给予获评“绿色商场”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通过“绿色商场”创建实施行动,引导和鼓励企业完善供应链体系,提供绿色服务,倡导简约适度的绿色消费理念,践行节能低碳的绿色生活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二、支持标准
在省内注册登记、线下实体经营、营业场所建筑面积3000 平方米以上的大型零售门店(大型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百货、超市,申报之日止前,一年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上一年度未被评为“绿色商场”的企业。
三、支持金额
按项目法,按照建筑面积达 3 千(含)—5 万平方米、5万(含)—10 万平方米、10 万(含)平方米以上的获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 10 万元、20 万元、40 万元奖励。
四、申报条件
(一)在省内注册登记、线下实体经营、营业场所建筑面积 3000 平方米以上的大型零售门店(大型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百货、超市等,对当地商务内贸社零发展有明显贡献的门店(含企业总部),且上一年度未被评为“绿色商场”的企业均可申报参加 “绿色商场”项目。
(二)申报企业账证健全、照章纳税、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经营状况良好。一年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未被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申报截止日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福建)”网站上查询到黑名单记录。
(三)对有开设农产品销售专区并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商场“厕所革命”符合开放及管理要求,被评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达标的申报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入选。
(四)企业项目申报时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8 月 31 日止。
五、申报材料
1.《福建省绿色商场申请推荐表》;
2.《福建省绿色商场自评报告》;
3.《企业申报福建省绿色商场资质材料清单》;
4.《福建省绿色商场自评分值表》;
5.《福建省绿色商场评价统计汇总表》;
6.《绿色商场创建实施和评价细则》;
7.《绿色商场“厕所革命”开放和管理要求》;
8.《绿色商场综合能耗量标准要求》。
上述表格、材料请在省商务厅官方网站下载。
六、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愿申请。创建企业在按照绿色商场创建实施和评价细则自主创建达标、公示基础上,遵照自愿申请的原则,经属地县(市、区),设区市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向第三方评价机构提交评价申请。
(二)第三方评价机构受理与现场评价。第三方评价机构收到企业评价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企业提交资料合规性审查;符合要求的,按照评价标准和要求,组织专家、评审人员组成评价组,开展现场评价工作;现场评价后进行评价审核和讨论,形成评价报告,提交省商务厅。
(三)审核与通知。省商务厅对第三方评价机构提交的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于当年度 10 月 30 日前,对入选年度申报绿色商场项目按有关程序进行公示后,商省财政厅按照建筑面积的奖励标准分别一次性给予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