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坪山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专业展览、会议和赛事-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2021年坪山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专业展览、会议和赛事

发布时间:2021-07-1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一、政策内容
(一)重点产业展览支持。对经区政府备案的单日展览面积达到 3500平方米且符合区重点产业方向的专业展览,按实际展览时间,给予承办单位每天每平方米 5 元的综合资助,单届展览最高资助 30 万元,资助总计不超过 3 届。每家承办单位每年最高资助 60 万元。
(二)重点产业会议和赛事支持。
1.对区级以上政府支持的国际性、全国性重点产业会议或赛事,经区政府备案,按会议实际投入费用 50%,给予会议承办单位最高 100 万元资助。
2.对由市区政府主导、区产业主管部门参与且邀请 10 位(含)以上专家的重点产业研讨会,经区产业主管部门备案,按活动实际支出费用 50%,给予主办单位最高 20 万元资助,单个机构每年最高资助 50 万元。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21〕2 号)
(二)《深圳市坪山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深坪府办规〔2021〕2 号)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近两年在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劳动关系领域受到过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处罚且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未按要求整改的;或在各相关领域受到暂扣许可证书、吊销许可证、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等处罚的。
3.在申报专项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谎报企业信息,或拒绝配合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
4.同一事项已获得区级财政资金资助的。
5.被列入全国范围内实施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企业或机构不受注册地、统计地、纳税地限制,资助金额不受上一年度在坪山区的税收贡献限制;
(四)申请第二款的,国际性会议须为经市外事局备案的国际性会议(不少于 3 个国家);全国性会议主办单位须为国家级协会、学会。
四、所需材料自查单
(一) 基础材料
1.《支持会展业发展类——支持专业展览、会议和赛事专项资助项目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新版,验原件,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样本;
4.坪山区企业需提供年度累计获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资助 50 万元(含)以上的三年内不得搬离的承诺函原件(格式参见第七部分《承诺函(通用版)》);
(二)申请第一款资助的还需同时提供
5.展会场馆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场馆租金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以及展会举办情况的文字资料和每天每场次的现场照片,经区政府备案的相关证明;
(三)申请第二款第 1 项资助的还需同时提供
6.实际投入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合同、发票、支付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会议或赛事举办情况的文字资料和照片,经区政府备案的相关证明,国际性会议还需提供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备案的文件;
(四)申请第二款第 2 项资助的还需同时提供

7.实际支出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合同、发票、支付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产业研讨会举办情况的文字资料和照片,经产业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市区政府主导、区产业主管部门参与且 10 位(含)以上专家参与的相关证明。

五、申请时间

1.网络申报受理时间:2021年7月16日至8月10日(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的申请);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7月19日9时至8月13日17时(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