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英才荟科研成果转化补贴项目申请指南(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福田英才荟科研成果转化补贴项目申请指南(2021年)

发布时间:2021-10-1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1.政策依据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若干措施(2021)的通知》(福发〔2021〕10号)及《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2021)》第2.3.5条。
2.政策内容
支持辖区初创企业对技术研发成果、专利技术进行转化,量产后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成果转化支出成本的40%,给予项目主要负责人最高50万元补贴。辖区初创企业获得知识产权授权,投产后两年内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知识产权授权及成果转化相关支出的40%,给予项目主要负责人最高50万元的补贴。
补贴50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Ⅱ类福田英才;补贴20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Ⅲ类福田英才。
3.申请条件
3.1 申请者所在的企业是由自然投资人创建的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且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的初创法人企业,申请时企业成立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年。
3.2 申请者负责的项目在量产后两年内达到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同时符合下面条件之一:
3.2.1 专利实施项目应拥有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或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同时该项目已在实际生产中应用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并获得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3.2.2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项目和高交会成交项目应拥有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成果合同,同时该项目已在实际生产中应用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并获得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3.2.3 新产品、新物种项目应拥有国家部委和省有关部门颁发的新产品证书、新物种证书、国家新药证书,并获得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3.2.4 高新技术项目应拥有深圳市颁发的高新技术项目认定证书,并获得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3.2.5 科技成果鉴定项目经指定机构完成鉴定,并获得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3.2.6 计算机软件产品鉴定项目经指定机构完成鉴定,并获得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3.3 同一项目限报一次。
4.支持事项
4.1 支持额度
4.1.1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经第三方专业机构专项审计,按照成果转化支出成本(主要含科研设备租赁或购买支出,管理咨询支出,研发人员薪酬支出和场地租赁支出等)的40%,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4.1.2 获得知识产权授权投产的项目,经第三方专业机构专项审计,按照知识产权授权及转化成本(包括专利购买支出,投产支出等)的40%,给予最高50万元的支持。
5.申请材料
5.1 《福田英才荟品科研成果转化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5.2 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
5.3 获得技术研发成果、专利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或知识产权授权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5.4 具有量产/投产销售额达到1000万以上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5.5 申请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见附件2)。
5.6 国家、省、市颁发的《科技成果登记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5.7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打印)
5.8 企业承诺书(见附件3)。
5.9 申请者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或护照(验原件交复印件)。
5.10 截至提交材料之日,申请者在申报企业至少连续缴满一年的社保清单或个税清单(需有个税来源所属单位)。
5.11 福田英才推荐名单信息表(见附件4,如不认定可不交)。
(注:除注明交复印件之外的材料需交原件,且所有申请材料均需盖章;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6.申报程序
6.1 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站深圳市福田区企业服务中心网站注册、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6.2 材料提交。在网上申请并得到预审受理通知后,将纸质材料现场或邮寄提交到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6.3 审核确认。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和确认。
6.4 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项目,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6.5 拨款。对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对象,由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拨付奖励资金。
6.6 认定福田英才。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根据申请人意愿,将符合条件的认定为福田英才,并报区人才工作局发放福田英才卡。
7.受理时间及办结时限
7.1 受理时间。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至11月30日采取集中受理方式接受申报。
7.2 自集中受理的截止日起,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办结。
8.其他
8.1 本指南项目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的控制和调整。
8.2 申请者及申请者所在的企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果出现弄虚作假虚及其它违规申报行为,追回本政策支持资金,企业及个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福田区人才政策支持。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3 申请者获得20万元(含)以上奖励的,申请者所在的企业应承诺5年内不得迁出福田区,否则将追回本政策支持资金。
8.4 本指南有效期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