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组织开展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工作-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福建省组织开展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1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为进一步强化专利导航支撑体系,推动专利导航与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促进专利布局与产业创新能力高度匹配,助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日前,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印发《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开展省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申报工作。
一、申报单位
在福建省行政辖区内注册或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以及省局备案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等。鼓励建设申报单位整合合作单位资源,协作开展导航基地建设。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申报省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专业的工作基础。所提供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与承担建设导航基地所覆盖的产业相匹配,并具有承担专利导航的工作经验。
(二)稳定的工作团队。组织开展和具体实施专利导航工作的专(兼)职人员10人以上,其中,专利导航项目管理、研究及实施的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
(三)扎实的产业服务基础。具备较强的专利信息分析服务能力,有近三年开展产业专利导航服务的成功案例,并向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等重点领域倾斜。
(四)必要的条件保障。具有适合开展专利导航服务的数据资源、网络环境、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等基础设施,能够运用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国内外文献资源、专利数据库和专利信息分析工具等开展专利导航相关工作。
申报单位需提交《福建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申请报告》及导航案例等相关证明材料。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及省直有关单位应指定1名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工作联系人,并于2021年11月25日前将联系人信息(包括姓名、职务、电话号码、邮箱)发至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联系人邮箱。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及省直有关单位应组织符合申报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的单位编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推荐,并将申报材料、推荐函纸质版、电子版(含申报材料和推荐函电子扫描件)统一汇总后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12月9日,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以快递寄出日为准)报送的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