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鹏新区商贸金融业项目——连锁餐饮品牌门店-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2024年大鹏新区商贸金融业项目——连锁餐饮品牌门店

发布时间:2024-04-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一、审批内容
对辖区连锁餐饮品牌门店项目给予扶持。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加快商贸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鹏办规〔2023〕14号)。
(二)《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鹏办规〔2023〕9号)。
三、支持数量、支持方式和支持标准
(一)支持数量
受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有数量限制。视申报情况,对资助(或奖励)金额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二)支持方式
事后资助。
(三)支持标准
1.餐饮品牌旗下门店被收录米其林或黑珍珠指南的,对该品牌在新区新开设的餐饮经营机构(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给予4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中国餐饮企业百强榜单(以餐饮经营机构开设的上一年度,中国烹饪协会发布榜单为准)内的机构在新区新开设的餐饮经营机构(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广东餐饮百强榜单(以餐饮经营机构开设的上一年度,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发布榜单为准)内的机构在新区新开设的餐饮经营机构(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4.对在深圳市已有5家以上连锁餐厅的企业(企业品牌需具备有效的注册商标),在新区新开设餐厅的,每新增一间连锁餐厅(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给予新增投资额30%,且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上述扶持只可择一申报。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大鹏新区实际经营。
(二)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申请前两年内无严重不良记录。
(三)组织机构健全,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五、申报材料
(一)《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商贸金融业项目申请书》,需原件。
(二)“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鉴)和签字样本。
(三)2022年、2023年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企业简介。
(五)企业近三年获得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扶持、奖励的详细情况说明。
(六)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七)项目开业运营相关资料。
(八)餐饮品牌证明材料(按申请扶持内容选择提供):
1.品牌旗下门店被收录米其林或黑珍珠指南证明材料。
2.申报单位开设上一年度,中国烹饪协会发布的中国餐饮企业百强榜单(标注清楚企业),以及榜单内企业开设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开设上一年度,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发布的广东餐饮百强榜单(标注清楚企业),以及榜单内企业开设相关证明材料。
4.品牌商标注册证书。
(九)申请深圳市连锁餐厅扶持的,还需提供:
1.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在深圳市设立的连锁餐厅清单(含连锁餐厅名称、地址、开业时间)。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新增投资额专项审计报告。
4.新开设连锁餐厅建设费用明细表。
5.建设费用相关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
(十)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证明或辅助材料。
以上资料(复印件扫描清晰后插入文档当中,文档再统一设置目录、页码)须按顺序编制目录,统一添加页码,在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系统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正反打印胶装成册,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内容应与系统上传的电子版本一致。
六、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
七、申报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八、申报审批程序
申请人向资金主管部门(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初审——资金主管部门审核——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联席会议审议——拟扶持社会公示——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复——下达扶持计划——签订合同——下达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