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市龙岗区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项目申报指南-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2024年深圳市龙岗区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4-05-1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网上受理期

书面材料受理期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申报要点

2024年5月11日-6月18日

2024年5月11日-6月21日

(一)申请扶持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
2.获得国家、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以及深圳市技术攻关(或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立项扶持。
3.获上级立项扶持的项目已于上一年度通过结题验收;
已获得龙岗区“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的项目,在取得验收通过通知书后下一年度提出剩余资金的申请,已获扶持的部分,不予重复配套奖励

1.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2.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验原件)。
3.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5.申请国家和省科技项目、市技术攻关(或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申请书(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6.国家、省、市下达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复印件(验原件。如为多方合作项目,须另附上合作方之间签订的合同)。
7.上级立项拨款经费全部进账凭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多方合作项目,提供项目合作协议、上级拨款总经费到账凭证及各合作单位拨款经费到账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8.项目验收通过通知书、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9.其他与项目相关的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位自主选择提供)。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单位名称,提交一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申报配套扶持的项目已于上一年度通过结题验收。